《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公布 澳門2月14日电(新闻记者李寒芳 王辉)新闻记者14日从澳门特区政府土地资源工务段运输局获知,通过法定条件,香港特区政府顺利完成定编《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并发表于当日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整体规划将于15日起起效。

据了解,为订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室内空间整顿、土地资源应用和运用的标准,并对公共配套设施与公共设施做出有效的综合性布署,澳门特区政府依据《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法施行细则》的要求开展整体规划。

总体规划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发展趋势精准定位,为推动澳門与粤港澳的结合、致力于发展趋势产业链多样化、维护澳門历史文化遗产为总体目标,并以基本建设“全球旅游休闲核心”与“美好家园”为城市的发展对策机床主轴定编,整体规划由规划规章制度、整顿规划方案和发展趋势标准图构成,将做为定编总规的根据,管束并好于总规。

整体规划明确提出,要相互配合粤港澳整体规划,反映澳门特别行政区做为大湾区区域中心城市的精准定位,加强其国际性和地区影响力,并推进其室内空间作用,与此同时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为澳门特别行政区长久发展趋势开拓室内空间。

整体规划综合性了当今统计分析系统分区的人口结构、特点和作用,明确提出将澳門土地资源区划为18个整体规划系统分区,分成居住小区、商业街区、工业园区、度假旅游娱乐设施、公共设施区、绿色生态自然保护区、公共配套设施区、绿化或公共性对外开放室内空间区等。

香港特区政府后面将先后进行各个区总规的编制管理,以整体规划作根据,就各整体规划系统分区详尽订定和标准用地性质、修建标准,及其公共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合理布局等。

除此之外,第6/2022号行政规章《土地分类及用途》亦与此同时发布,政策法规细分化土地资源应用类型,订定在城市规划建设的定编、反省和改动程序流程所须遵从的土地分类和主要用途的规则,为进行总规的工作中构建标准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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