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二审开庭审理 江秋莲因人体缘故未到庭

“江歌案”二审开庭审理 江秋莲因人体缘故未到庭 江歌母亲江秋莲个人微博截图。江歌母亲江秋莲本人微博截图。 青岛市2月16日电 (新闻记者 胡耀杰)江秋莲诉刘暖曦(曾经用过刘鑫)人格权纠纷案件案二审16日在青岛初级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前,江歌母亲江秋莲在其本人新浪微博表明,因人体缘故不到庭参与开庭审理。

众多记者在法院门口进行报道。 胡耀杰 摄诸多新闻记者在人民法院大门口开展报导。 胡耀杰 摄 江秋莲在其本人新浪微博称:“因人体缘故,我自己今日不到庭参与开庭审理,有黄上饶刑事辩护律师、李婧律师处置权代理商。”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表明运行对刘暖曦的诉讼,案子于2021年4月15日在青岛市公布开庭审判。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上诉人江秋莲与被告方刘暖曦人格权纠纷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被告方刘暖曦总共赔付69.6万余元RMB,接着刘暖曦明确提出起诉。(完)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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