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职工“泄漏”工资条被辞退合不科学?

讲解:职工“泄漏”工资条被辞退合不科学? 【经济观察】职工“泄漏”工资条被辞退合不科学?

本报讯记者 杨召奎

《工人日报》(2022年02月21日 04版)

前不久,某公司员工小郑因“泄漏”工资条被辞退一事引起关心,并走上微博热搜榜。“泄漏薪水被辞退是不是有效”这一问题也引起网民强烈反响。

报载,小郑在发放工资当天因工资条遭别的朋友“偷看”,被企业以“泄漏公司商业秘密”列入“一级违反规定”而辞退。小郑对惩罚不满意,规定企业撤消违反规定评定并开展赔礼道歉和赔偿。对于此事,涉嫌公司回复称,该职工在职人员期内违背企业要求被惩罚,且已认可有关客观事实并签名确定。但小郑表明,是迫不得已领导干部工作压力,才签了惩罚书。

近些年,相关职工泄漏薪水或是探听朋友薪水被解雇的状况频频产生。有关公司的原因是,企业的员工手册、与职工签署的保密协议上要求,薪水信息内容归属于保密信息,不可对外开放泄漏,也不可探听别的朋友的薪资状况。因而,职工泄漏薪水或是探听别的朋友薪水,比较严重违背了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要求,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的表述看起来有些道理,可是这里边有必要条件和限定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单位制订的管理制度务必具有下列三个标准,方为合理合法合理:一是內容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二是制订全过程需执行民主化程序流程,三是向员工开展公示公告告之。三个标准,缺一不可。假如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不符合这三个标准也不合理合法,为此为根据开除员工当然也也不合理合法。

此外,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要求,员工比较严重违背公司单位管理制度的,公司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什么是“比较严重”?劳动法沒有做出明文规定,但即然是违背管理制度,就必须由公司的管理制度对职工的个人行为进行确立。换句话说,由公司担负证明责任,证实职工泄漏薪水“比较严重”违背管理制度。从现在的司法部门裁判员看来,许多人民法院在审判中觉得,职工泄漏薪水或探听朋友薪水,并未做到“比较严重”违背公司规章制度的水平,因而评定公司开除员工归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在许多劳动合同法权威专家来看,仅有在公司的管理制度合理合法合理,职工泄漏薪水或是探听朋友薪水的个人行为做到比较严重的程度的情形下,公司由此开除员工才有可能被判定为合理合法消除。实际到小郑这一实例,公司需质证证实小郑是故意泄漏薪水的,假如质证不可以,就需要担负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不良影响。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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