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磨一剑”东莞证券IPO上会 A股发售证券公司有希望增加到42家

“七年磨一剑”东莞证券IPO上会 A股发售证券公司有希望增加到42家 本报讯记者 周尚伃

七年长路漫漫,自2015年向中国证监会提交IPO申请办理至2022年2月24日,东莞证券总算得到A股发售的“门票”。

2月24日夜间,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19次大会审批数据显示,东莞证券(先发)获根据。至此,A股或将迈入第42家发售证券公司。

坎坷的IPO之途

东莞证券创立于1988年6月22日,注册资金15亿人民币,是广东省东莞市属国有控股关键公司,也是国内第一批包销承销商之一。东莞证券以经济、资产托管、投资银行三大业务流程为关键,积极主动发展趋势证劵直营、私募投资基金、另类投资等业务流程,已变成全国综合性证劵公司。

从股本结构看来,东莞证券第一大股东是锦龙股份,控股股东是广东省东莞市国资公司。东莞证券2020年年度报告表明,锦龙股份拥有东莞证券40%股权,东莞市金控、东莞控股各拥有东莞证券20%股权,东莞市金控资产拥有东莞证券15.4%股权,广东省东莞市新时代科技教育扩展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东莞证券4.6%股权。因此,广东省东莞市国资公司根据属下企业东莞市金控、东莞控股、东莞金控资产累计拥有东莞证券55.4%股份,为东莞证券控股股东。

东莞证券的发售之途一波三折。“七年磨一剑”的东莞证券,自2015年就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售招股书,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6月份审理。2016年12月份,东莞证券进行初次公布股票发行意见反馈回应。2017年1月份,东莞市证提交升级后的招股书。

殊不知,2017年5月份,东莞证券宣布中断IPO,原因是一则单位行贿案。东莞证券第一大股东锦龙股份的原法人代表、原老总杨志茂为使锦龙股份在回收东莞证券股份事宜中获得照顾和协助,向国家工作人员贿赂RMB6411万余元。广西自治区人民法院南宁市铁路运输院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杨志茂因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向南宁市铁路运输魏都区法院立案侦查。最后,南宁市铁路运输魏都区法院觉得,公诉案件机关单位控告被告杨志茂单位行贿罪罪行创立,宣判被告杨志茂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刑期二年,判缓三年。

那时候,锦龙股份公布的一则公示表明:收到参股子公司东莞证券通告,由于本企业因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对东莞证券初次公布股票发行并发售很有可能造成的危害,东莞证券于前不久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关于中止审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7年5月2日接到中国证监会提供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允许东莞证券中断核查的申请办理。

自2017年东莞证券的IPO中断后,直到2021年2月5日,中国证监会依规对东莞证券递交的《关于恢复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审查的申请》开展了核查,觉得该申请办理合乎修复审核标准,依据相关要求,决策复原对该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办理的核查。这也让东莞证券已中断5年时间的IPO再次看到了暑光。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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