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粤澳深层协作区:海内外优秀人才个人所得税负超出15%的一部分给予免税

珠海横琴粤澳深层协作区:海内外优秀人才个人所得税负超出15%的一部分给予免税 广州市3月9日电(新闻记者刘宏宇)广东省财政厅与国税总局广东省税务局9日分享《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就协作区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开展优化和贯彻落实,海内外优秀人才具体税赋完成不超过15%。

通告确立,对在珠海横琴粤澳深层协作区工作中的海内外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出15%的一部分给予免税。对享有政策优惠的优秀人才和高级人才推行明细管理方法,实际管理条例由粤澳彼此科学研究明确提出,报请粤港澳基本建设领导组核准。与此同时,对在珠海横琴粤澳深层协作区工作中的澳門住户,其个人所得税负超出澳門税赋的一部分给予免税。

最新政策执行后,海内外优秀人才具体税赋不超过15%,相比于在我国现行标准个人所得税征收率,协作区工作中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具体的税赋水准将急剧下降。与此同时,为构建趋同化澳門的环境优美宜业生活环境,澳門市民在协作区个人所得税负将与澳门地区一致。

合作区新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的执行,获益人群在原来现行政策基本上面有比较大扩大,将造福在协作区工作中日常生活的近万名海内外优秀人才和澳門住户,针对协作区源源不绝引入具备全球性视线、全球目光的“高技术缺”优秀人才将起着充分的正确引导和促进功效。

该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实行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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