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愤7楼扔下电视男人被判刑并罚款3000元

为泄愤7楼扔下电视男人被判刑并罚款3000元 华西都市报讯(李康新闻记者刘彦谷)3月7日,广元利州区法院对一起高空坠物案子开展了公布开庭审判。被告罗某因涉高空坠物罪被判刑6个月,判缓1年,并罚款3000元。据了解,此案系广元判决的第一例高空坠物罪实例。

2021年12月25日18时左右,住在利州区宝轮镇某住宅小区7楼的罗某,与老婆及朋友在宝轮镇某餐饮店用餐,因喝醉酒与老婆发生口角,两口子不欢而散。怒气冲冲的罗某独自一人返回家里,本要看会电视机让自已平静下来,結果遥控板一直不能正常的应用,情绪激动的他勃然大怒。

为宣泄心里的不悦,罗某抱住电视砸向窗子,造成电视连着窗子一起从7楼落下来,砸中停到该住宅小区公共性地面上的二辆车辆,导致两车不一样水平损伤。经评定,二辆车辆损害使用价值为2790元,罗某个人行为组成高空坠物罪。

此案由广元派出所利州区大队侦查终结,以被告罗某因涉嫌高空坠物罪,于2022年1月18日向利州区人民检察院移交移送起诉。3月7日,利州区法院依规就此案开展了公布开庭审判。人民法院依规做出宣判,罗某复庭表明认罪服法,不起诉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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