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体制机制创新个人破产规章制度一周年调研

深圳法院体制机制创新个人破产规章制度一周年调研 为“诚信而悲剧”的创业人防贫
深圳法院体制机制创新个人破产规章制度一周年调研

□ 本报讯记者 唐 荣

□ 专升本报名见习记者 李文茜

呼某原先在广东省深圳市一大型商场内运营一家教育培训机构,5年以前,因大型商场破产倒闭其店面也迫不得已关掉,造成呼某身上了480多万元的负债。这么多年,呼某一直在勤奋还钱,乃至甘愿卖出了自身唯一的住宅,但仍债务100多万元。2020年,因为各领域的缘故,呼某没有了固定收入——这名单亲母亲深陷了深切的茫然。

该怎么办?2021年3月1日执行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下称《条例》)让她看到了一丝希望。2021年6月,呼某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本人破产清算申请办理,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流程,5个月后,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宣布其倒闭。从大法官手上接到裁定书,呼某豁然开朗:“我认为自身取得了‘再生’!”

得到“再生”的不仅呼某一人。《法治日报》新闻记者前不久访谈掌握到,《条例》执行一年来,深圳中院有序推进个人破产案审,高度重视整理审判技术规范,助推服务保证新发展布局。截止到2022年2月28日,共收到个人破产申请办理1031件,谈话指导申请者594人,运行个人破产申请办理核查74件,听证会调研59人,运行破产程序25件,累计结案72件。

“创建个人破产规章制度,可以消除创业人的顾虑,激起企业登记的自主创业激情,构建平稳公平公正、可预估的国际性一流法制化经营环境。”人民大学公司法研究所办公室主任徐太阳点评说,深圳市为在我国制订全国个人破产法律给予了基本和社会经验。

尊重人权节约成本

有的放矢妥当推动

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宣布呼某倒闭后,按《条例》要求,她将步入3年免责声明观察期,期间扣减每个月必需开支外,剩下收益全都用以清偿债务。观察期期满,呼某可按照《条例》要求申请办理免去其未偿还的负债。

“3年之后我便随意了,跟别的平常人一样一切正常日常生活。”呼某感叹道。

和呼某一样获益于《条例》执行的也有吴某。张某1986年从高等院校离职“潜水”做生意,就职深圳市一企业主管,并出任企业法人代表。1999年,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183万余元的借款合同,吴某等签署了《贷款保证担保合同》,为贷款担负连带担保责任义务。

之后,该企业因未及时还贷而起诉,人民法院栽定偿还贷款及相对应贷款利息,吴某等担负连同偿还义务。之后,公司倒闭、企业营业执照被注销,负债全“压”到了他的身上。2009年,吴某的房屋被法院拍卖,划拨执行款95余万元。但借款负债未竟,除留有基本上生活费用外,吴某每个月的退休养老金均被划扣用以还款,这令老年人生活得十分艰辛。

2022-03-11

2022-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