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大选当选期及委派大选负责人公示今日刊宪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大选当选期及委派大选负责人公示今日刊宪 27日中午,香港特别行政区大选管理委员会发布信息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大选的当选期及委派大选负责人的公示今日(27日)刊宪。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大选将于3月27日举办,当选期由2月20日逐渐,3月5日完毕。

大选管理委员会已委派高级法院原讼法院李家雄大法官为这次大选的选举负责人。

一切中国香港永久住户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沒有国外永居权、法定年龄四十岁,并在中国香港通常定居持续不少于二十年,均合乎资质获当选为侯选人。获当选为侯选人的资质详细信息载列于行政长官大选规章第13条,缺失该资质的详细信息则载列于第14条。

侯选人的当选须由不少于188名大选联合会委员会做出,在其中须包含大选联合会的五个参政议政中,每一个参政议政不少于15名选举委员。

侯选人务必在当选期限内的周一至周五的9时许17时,及周六9时至12时,到中环英国爱丁堡城市广场三号展城馆,将当选报表提交大选负责人。

此外,依据健全选举制度的有关规章制度,侯选人资质审查联合会(资审会)在决策某侯选人是不是获合理当选时,可规定该侯选人给予资审会觉得适度的一切别的材料,保证此项当选合理。(总服务台新闻记者 金东 周伟琪)

2022-01-28

202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