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伟贪污受贿、不法拥有枪械、子弹一案一审开庭审理

张鹏伟贪污受贿、不法拥有枪械、子弹一案一审开庭审理 3月15日电 据“黑龙江高级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信息,2022年3月15日早上9时,黑龙江鹤岗市初级法院一审公布开庭审判了双鸭山市市政协原党委书记、现任主席张鹏伟贪污受贿、不法拥有枪械、子弹一案。

鹤岗市人民法院控告:2000年至2021年春节前,被告张鹏伟运用其依次出任双鸭山市财政局局长,双鸭山市委常委、理事长,双鸭山市市政协党委书记、现任主席职位上的便捷,为别人在职位破格提拔、调节、企业运营、工程项目承包人等事宜上给予协助,不法私收他财物总共折算RMB2640.18275万余元,干股分红款总共RMB539.93832万余元。2021年6月19日,调研机关单位破获张鹏伟藏匿于他的老婆姐家里的1支制式枪支、4枚风格子弹。公诉案件机关单位报请以贪污罪、不法拥有枪械、弹药罪追责张鹏伟的法律责任。

开庭审理中,公诉案件机关单位提供了有关直接证据,被告张鹏伟以及辩护律师开展了举证,控辩彼此在法院的组织下充足发布了建议,被告张鹏伟开展了最终阐述,并复庭表明投案自首悔过。

开庭审理最终,法院公布闭庭,择期判决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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