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于3月宣布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于3月宣布执行 乌鲁木齐市1月28日电 (陶拴科)新闻记者从28日举办的“依规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行”记者招待会上获知,刚闭幕的新疆自治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大会讨论根据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通称《条例》),其将于2022年3月1日宣布执行。

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发言人阿依夏木·玉努斯表明,为不断完善推动乡村振兴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新疆省研究制定《条例》,将切实可行的各项政策升高为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完成与我国乡村振兴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合理对接,为不断深入推进新疆省乡村振兴带来了法治保障。

据了解,该《条例》共十一章六十二条。包含条例、规划先行、产业发展规划、优秀人才支撑点、文化艺术推动、生态宜居、农村善治、城乡融合、保障机制、监督管理、附则十一个领域的內容。《条例》坚持不懈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不懈农户行为主体影响力、坚持不懈突显地方特色。

阿依夏木·玉努斯称,《条例》将规划先行独立成章,加强乡村振兴整体规划的带领功效。《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为促进补足新疆省乡村振兴中的“优秀人才薄弱点”做出多种要求。如:规定了对农村发展趋势急缺高级人才,可以设定增设职位,不会受到所设职位总产量、技术职称最大级别和构造占比限定;要求了适用进行完全免费塑造农科生,创建和贯彻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到农村任职、做兼职和离岗创业规章制度;要求了健全农业科技人才兼职兼薪、共享股份股指期货、领办创立公司、成效利益分派等各项政策等。

除此之外,《条例》要求了不断进行民族大团结发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广大群众普遍相处、全方位沟通交流、紧密结合;要求了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基本建设,推动乡村基本上公共文化规范化、共享发展;要求了促进各民俗文化的承传维护和自主创新整合等。《条例》对建立完善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创新、基层组织建设、农村集体经济机构、底层法制建设、平安建设等领域都提出了实际要求。《条例》还对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宜居、城乡融合、保障机制、监督管理等领域给出了明文规定。

《条例》明确规定:各个市人民政府理应建立完善避免贫困动态性检测预警信息和扶持体制,加强乡村特困户人口数量常态扶持,完成推进扩展扶贫攻坚成效同乡村振兴高效对接。对于新疆省国界线长,边境线农村发展趋势相对性落后,推进扶贫攻坚每日任务重的具体,规章专业就推动稳边固边、兴边惠民做出要求。

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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