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遭到拐骗等违法违纪个人行为损害的女性等加强援助一对一帮扶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遭到拐骗等违法违纪个人行为损害的女性等加强援助一对一帮扶 中国新闻社北京市4月6日电 (新闻记者 张素)包含遭到家暴、性侵犯、拐骗等违法违纪个人行为损害的女性以内,五类进到检查审理案件阶段、合乎援助标准的艰难女性,检察系统应该做为重点户,协作妇女联合会机构增加援助一对一帮扶幅度。我国最高检察院6日公布的一份文档有此描述。

2022年3月至年末,最高检察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一同进行“关心艰难女性人群,加强重点司法救助”专项主题活动。

此项主题活动中,赡养义务人沒有抚养工作能力或是客观事实没有人抚养的高龄女性、患有大病或是伤残的女性、归属于避免贫困检测的对象的乡村妇女等,也被警方做为援助一对一帮扶的重点户。

针对因学生就业歧视、职场性骚扰等民事法律侵权行为案子造成日常生活艰难,根据国家法律方式解决不了,及其因受到家暴诉讼离婚,日常生活确实艰难,依据具体情况觉得必须援助的女性,办案人将协作妇女联合会深入开展一对一帮扶援助工作中。

最高检察院还表明,被援助的女性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理应一并进行司法救助工作中。除此之外,进行司法救助,要重视艰难女性的人身自由权、侵犯名誉权和个人隐私等合法利益,防止导致“二次伤害”。

2000年至2021年,我国办案人提起诉讼拐卖人口少年儿童违法犯罪从14458人降到1135人,年平均降低11.4%;提起诉讼收购被拐骗的妇儿违法犯罪由155人增加到328人。最高检察院注重,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再次严格着重起诉拐卖人口违法犯罪,“对收购、不拯救、阻拦拯救被拐卖人口少年儿童违法犯罪果断依规起诉、严格惩处”。(完)

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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