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集中整治新闻出版业、电视广播行业不标准应用中国汉字问题

我国集中整治新闻出版业、电视广播行业不标准应用中国汉字问题 中国新闻社北京市4月6日电 (新闻记者 高凯 应妮)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我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协同下发《关于开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不规范使用汉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通称通告),规定各个新闻出版业、电视广播行政机关和新闻出版业、电视广播行业各部门贯彻落实负责人举办规章制度和“谁出版发行谁承担”“谁制播谁负责”的标准,对出版发行、电视机和互联网影视节目等中国汉字应用状况进行全方位自纠自查和清除。

通告强调,近些年,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趋势,电子计算机汉字字体应用领域逐渐丰富多彩,字体样式更为多元化,在不错地达到社会发展多元化汉字要求的与此同时,也出現了一部分字体样式应用场所不合理、品质水准较劣等问题,尤其是一些“丑书”“怪书”类信息化管理字体样式商品,对字体样式开展低俗、轻率的浮夸形变,背驰中国汉字的撰写标准、文化底蕴和审美观趣味性,导致不好社会影响。

通告确立,此次排查范畴主要包含:书籍、报刊、刊物、音像资料、电子器件出版发行、互联网出版发行及有关互联网媒体等的报头(名)、杂志名称、封面(包含封面图、封底、书脊等)、主页面、文章正文(包含文章正文、内容摘要、文件目录及其出版权纪录新项目等辅文)、包裝装饰品、广告宣传促销品等汉字;电视广播和互联网影视节目、曲目、纪实片、动画、广告宣传及促销品的电影名、片头的制作企业名、字慕、演职员表等汉字。

通告规定,各个新闻出版业、电视广播行政机关要夯实管理方法义务,完善常态化,正确引导相关企业严苛对出版发行、电视机和互联网影视节目等汉字状况开展审批严格把关,对中国汉字应用有误、不标准的问题用心开展整顿,对违反汉字书写规律性和审美观品味,粗制滥造、拙劣浮夸、感观欠佳的字体样式立即做好清除更换。

通告与此同时强调,要会与相关部门,具体指导中文字库制造业企业进行自纠自查,对不符合我国要求和规范的字体样式商品开展清除,对字型不标准、不好看的商品立即调节,正确引导其写作大量既合乎市场的需求又标准、美观大方的中文字库字体样式商品。通告尤其明确提出,各个新闻出版业行政机关要将中国汉字应用状况列入出版发行质量检测评价指标体系,列入平时审读和管理方法范畴。(完)

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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