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控股因信披不立即等被北京证监局行政强制执行

联想控股因信披不立即等被北京证监局行政强制执行 联想控股因信披不立即等被北京证监局行政强制执行

4月14日,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公布《关于对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通告称,联想控股存有按时汇报和临时性报告书公布不立即、某些分公司质押股权未在有关募集说明书及按时报告书中公布、企业营业性与非经营性来往定义不足清楚,非经营性来往占款或拆借公布不精准等问题,决策对联想控股采用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部门管控对策。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于2021年9月8日至9月18日对联想控股开展了现场检查,发觉存有下列问题。

第一,按时汇报公布不立即。企业2020年年度报告在香港交易所公布時间早于地区交易中心企业债券年度报告发布时间。

第二,临时性报告书公布不立即。联想控股拟回收卢森堡国际银行股份事宜在上海交易所公布時间晚于香港交易所公布時间。

第三,某些分公司质押股权未在有关募集说明书及按时报告书中公布。

第四,企业营业性与非经营性来往定义不足清楚,非经营性来往占款或拆借公布不精确。

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北京市监管局在平时管控中发觉,2022年3月31日,联想控股在香港交易所公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布》公示,可是该消息未在上海交易所债市同歩公布。

以上个人行为违背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第四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第四条、《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八条的要求。现决策对联想控股采用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部门管控对策。

联想控股应在接到本认定书生效日,马上进行全方位整顿,认真落实《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应要求,立即、公平公正地执行公布责任,提升信息披露品质,确保信息披露的信息内容一定要真正、精确、详细,并于接到本认定书生效日30日内递交书面形式整改报告。

2022年3月31日,联想控股发布了2021年全年度财务报告。联想控股上年营业收入4898.72亿RMB,同比增加17%,纯利润57.55亿RMB,同比增加48.78%。

针对纯利润提高缘故,联想控股在年度报告中表述称,一是产业链经营版块业务流程在推进目前业务流程优点加强精益化管理的基本上,全方位推进自主创新,不断强化公司发展驱动力,营运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同期相比神舟租车有限责任公司记提超大金额资产减值,汇报期限内,企业已经完成了神舟租车所有股份的售卖,回拢了资产并达到了较好的回报率。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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