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通告3起未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义务案子 有关员工被依法查处

江苏省盐城市通告3起未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义务案子 有关员工被依法查处 江阴4月19日电(新闻记者 谷华)翻波形护栏板、撕碎封口、瞒报行程安排……4月18日晚,江苏省盐城市通告3起未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义务案子,有关乘驾工作人员被严厉查处。

为合理维护保养疫情防控期内社会发展大局意识平稳,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性,依据疫情防控最新法律法规及要求,盐城市新冠肺炎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总指挥部交通出行港口防治组对3起未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义务案子的有关乘驾工作人员解决状况开展通告:

实例一:4月12日,山东临沂李某、袁某从山东省来江阴购车,在G15沈海高速盐城东区出入口周边下了车,为躲避疫情防控检查,攀越波形护栏板至亭湖区南亚镇,后经人民群众检举,被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大队环保技术城派出所民警依法查处。

实例二:4月13日,安徽省滁州市林某安全驾驶苏JC50××大货车,在G15沈海高速盐城开发区出入口大货车集中化检查区,因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私自撕碎封口并出门主题活动,被公安部门破获。4月14日,盐城市公安局经济发展经开区大队依规进行了行政处罚法。

实例三:4月14日,深圳徐某、戚某夫妇二人安全驾驶苏F0A9××小型车到达G1516盐洛高速盐城南区出入口,在接纳常规检查时,徐某应用其老婆戚某的手机上行程安排卡,故意隐瞒其上海市旅居生活史,妄图躲避检查和防护管控措施,被值岗警察当场破获。公安部门依规对孙某点以治安拘留10日、戚某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惩罚。(完)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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