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及保安人员勒索多位广州市小区业主 阻碍室内装修索取大红包被判处

物业管理及保安人员勒索多位广州市小区业主 阻碍室内装修索取大红包被判处 物业经理、保安本应是为业主给予业务和安全防范措施的人物角色,殊不知却有些人运用自身出任物业公司主管和保安的作业标准和有关管理员权限,对客户执行敲诈!广州市南沙区法院18日表明,医院前不久结案一宗敲诈案,被告江某峰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期二年八个月,并罚款RMB五万元;被告江某威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期二年,并罚款RMB三万元。追讨被告江某峰、江某威的非法所得,归还此案各受害人;追讨不能偿还各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勒令被告退赔。

人民法院经审核查清,2017年至2020年期内,被告江某峰和江某威各自运用其出任广州市南沙区某物业公司主管和保安的作业标准和有关管理员权限,以业主违反规定墙体拆除和违反规定构建为由,选用阻碍装修工程,不允许家装材料、装修施工队进住宅小区,断水断电等方法或为此相威胁,多次对业主及室内装修工作人员开展敲诈,牟取“辛苦费”和“茶水费”。

在其中,被告江某峰以不允许装修施工队、家装材料进到住宅小区相威胁,多次敲诈受害人李某12000元、张某17000元;以小区业主违反规定拆除房屋套内陡坡墙,以阻止家装材料进住宅小区、断水断电相威胁,敲诈林某等11名受害人总共50000元。被告江某峰敲诈金额总共RMB79000元。

被告江某威以小区业主违反规定拆除房屋套内陡坡墙,以阻止装修工程,不允许家装材料、装修施工队进住宅小区,断水断电等方法或为此危害,敲诈谭某雄等13名受害人总共46300元;以小区业主家装材料搞脏地下停车场、不给益处不允许室内装修为由敲诈受害人潘某1000元;以不允许家装材料进住宅小区和阻碍工程施工相威胁,敲诈受害人张某1688.88元。被告江某威敲诈金额总共RMB48988.88元。

2021年3月18日,公安部门抓捕被告江某峰、江某威。此案被告江某峰、江某威以不当得利为目地,多次敲诈他财物,数额,其方式均已触犯刑律,组成敲诈勒索罪,依规应予以惩治。

大法官表明,此案中,被告江某峰、江某威为谋取非法权益,在多位受害人装修房屋期内运用停水关闭电源、阻止工程施工的方式相威胁,搅乱受害人正常的日常生活;又以不缴“辛苦费”不可以承揽小区生意相威胁,搅乱受害人正常的生产运营。以上方式足够使别人造成心理恐惧,产生心理状态强制性,进而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更高的收益而迫不得已交货财产,归属于法律法规的“软暴力”的违法违纪方式。该建议第八条要求,以不当得利为目地,选用“软暴力”方式强制索要公与私财产,与此同时合乎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要求的别的犯罪构成要件的,理应以敲诈勒索罪判罪惩罚。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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