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通告4起党员领导干部涉及到乡村乱占耕地建房子问题

安徽省通告4起党员领导干部涉及到乡村乱占耕地建房子问题 中纪委国家监委网址讯 为进一步监管促进乡村乱占耕地建房子清除整顿工作中,充分运用经典案例警示教育心得功效,现将安徽纪委监察机关单位依法查处的四起党员领导干部涉及到乡村乱占耕地建房子典型性问题通告如下所示:

1.宿州市埇桥区夹沟镇青山村村民委员会原办公室主任、村土地资源协管员来树大违反规定占有农用地基本建设养殖厂问题。2020年7月,来树大没经准许,违反规定占有夹沟镇青山村1.93亩农用地基本建设养殖厂。当初10月,镇生态资源整体规划所巡视发觉该问题后,勒令停产,但其拒不配合,仍再次改建,至2021年2月基本上竣工。来树大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领搞好耕地保护工作中,却违反规定占有农用地,且不听劝说,危害较坏。2021年8月,来树大遭受党内严重警告处罚,并辞掉村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位。

2.淮南市凤台县停业乡生态资源整体规划所原副局长(主持工作)张古银有误做好本职工作、违反规定扣除耕地占用税等花费问题。2020年8月,张古银严格按照审理程某某等四户人民群众建房申请,并汇报县生态资源城建局待批,在商业用地办理手续没获准许状况下,就是以乡生态资源整体规划所为名违反规定扣除程某某等四户人民群众耕地占用税和精确测量费共31500元,私自允许占地面积建房子,程某某接着违反规定完工房子三间。张古银做为停业乡生态资源整体规划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未采取相应举措劝阻程某某乱占耕地建房子个人行为,造成此处房子在卫片执法查验中被判定为违章建筑,导致不良影响。2021年12月,张古银因违背作风纪律,遭受党内严重警告、减少岗位等级处罚,并被免去职务。

3.阜阳市颍泉区行流镇大庙村村民委员会违反规定占有耕地基本建设养猪场问题。2020年6月,经曾任大庙村党支部书记林志标建议,大庙村“村两委”科学研究允许,大庙村村民委员会租赁花寨当然庄土地资源5.56亩基本建设养猪场,在其中占有耕地5.44亩。2020年7月,阜阳市生态资源城建局发觉该问题后下发停工通知书,大庙村村民委员会拒不履行,完工养猪场并资金投入饲养。2022年2月,阜阳市生态资源城建局下发行政部门处罚决定书,勒令大庙村村民委员会退回不法占有土地资源,修复土地资源原样,并处罚9.1万余元。林志标做为村党支部书记,对违反规定占有农用地个人行为负直接的义务,2022年3月,林志标遭受党内严重警告处罚,并被免除村党支部委员会、镇长职位。

4.六安市裕安区韩航渡镇孙井村共产党员吴启平违反规定占地面积建房子问题。2020年9月,吴启平没经准许在孙井村黄立交桥组已有农用地上新创建450平米钢构房屋,作为百货批发库房。镇、村二级巡视发觉后,多次通告吴启平终止并改正违建个人行为,但其拒不配合。直到2020年12月,镇纪检监察参与调研后,才拆卸违章建筑。2021年1月,吴启平遭受党内警告处分。

2022-04-25

20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