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母亲河 《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3月1日起执行

法律保护母亲河 《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3月1日起执行 太原市1月23日电 (新闻记者 杨杰英)汾河被称作山西省的母亲河。23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六次大会第三次全会决议经过了《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山西省为整治汾河环境污染、维护和修补绿色生态做很多工作中,获得了显著成果。”23日晚,在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六次大会进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山西省人大法纪联合会副主委、政协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蔡汾湘直言,汾河河段产业链环境污染、水体污染、水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显;一部分地区土壤侵蚀比较严重,水源涵养作用敏感;一部分干支流断流、湖河绿色生态作用衰退。

蔡汾湘详细介绍,近些年,陕西省人民代表、省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多次明确提出依规增加维护汾河幅度的工作建议。山西省现行标准的三件有关汾河维护的地方法规,一部分要求反复,相关内容分散化,对接性不足,已不可以有效地融入汾河维护新形势下新每日任务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规定,必须开展融合,提高汾河维护政策法规的系统化、一致性和协作性。

“本次根据‘三法合一’的方法,去旧增新制订《条例》,意味着依规治汾进到新环节。”山西省水利厅党委委员、局副局长杜咏梅表明,下一步,将以贯彻执行《条例》为突破口,全方位促进汾河河段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让汾河真真正正变成三晋人民的幸福快乐河。

《条例》分条例、整体规划与监管、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补、确保和监管、法律依据、附则,共八章六十四条。

《条例》确立了各个市人民政府以及负责人在汾河维护工作上的首要义务,要求了汾河维护工作的河(湖)长制、整体规划和稽查合作体制、資源自然环境承载力点评体制。

《条例》要求,汾河河段县级以上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理应将汾河维护相关內容列入土地空间布局、水源整体规划、防汛整体规划等规划;汾河河段县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相关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汾河河段有关产业链,基本建设防洪工程,并明文规定汾河河段水源的统一分配与生产调度规章制度、地表水采掘规章制度、自来水计量检定和检测规章制度、水源配备规章制度。根据合理运用上空水源,灵活运用引调水源,严苛维护地表水資源,优先选择达到城镇居民饮用水,确保基本上生态环境自来水,并综合农牧业、工业化用水等必须,执行深层节约用水,保证使汾河水流量丰起來。

《条例》要求在汾河上下游堤岸两边一定区域内划分关键污水处理管理区,并要求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在汾河源头至太原尖草坪区三给村流域堤岸两边一定区域内,划分关键污水处理管理区,并要求在关键污水处理管理区,限定和严禁基本建设的产业链明细、严禁排出水污染物质和实行更严苛污染物质排出规定的领域明细,并明文规定水污染物质入河污水处理总产量操纵规章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废水搜集和解决规章制度;各自要求了汾河河段的八项严禁个人行为和核心自然保护区的八项严禁个人行为,保证使汾河水体好起来。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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