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稻香村涉虚假广告被罚1.3万余元

苏州稻香村涉虚假广告被罚1.3万余元 广州市日报讯 (网络媒体新闻记者 赵周围)2月8日,新闻记者从天眼查掌握到,近日,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因作虚报或让人误会的商业服务宣传策划等个人行为,被苏州园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1.3万余元。

新闻记者从国家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掌握到,本次行政处罚法被告方为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分的机关单位为苏州园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由苏州园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27日做出行政处罚法决策。被告方在其天猫网店“稻香村食品苏州市经销店”市场销售蛋黄酥时,在商品网页页面公告栏中标识“钠成分:1mg/100g”,该商品具体钠成分为163mg/ 100g。对于此事,苏州园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觉得,其个人行为已违背了不正当竞争法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人不可对其产品的特性、作用、品质、市场销售情况、用户反馈、曾获殊荣等作虚报或让人误会的商业服务宣传策划,蒙骗、欺诈顾客。”组成了虚假广告个人行为。

与此同时,被告方在拼多多网店“稻香村旗靓店”市场销售“情满稻花香礼盒装”时,商品销售网页页面标识“新旧包裝拆换期,新旧包裝任意安排发货,不接纳特定”。殊不知,老包裝净重为510g,新包裝为420g,总交易量为1372盒(分成北京市、山东省两个地方安排发货),在其中老包裝总产量为252盒且均集中化在山东省仓。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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