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是怎么用工的,在建筑工地打工,如何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谢谢悟空问答邀请建筑工地是怎么用工的。

建筑工地是怎么用工的,在建筑工地打工,如何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地是怎么用工的,在建筑工地打工,如何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地是怎么用工的,在建筑工地打工,如何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在工地受伤怎么办?要找什么部门维权?

其实工地上的整体工作环境是比较令人担忧的,一般工地的一些小组长或者是领导人员平时就是到工地进行巡视的。而真正在工地上从事工作的这些基本都是属于农民工,农民工因为操作不熟悉或者是其他客观因素都有可能会导致自身受伤,不过悲催的是民工可能不清楚在工地受伤找什么部门维权?

一是到当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认定程序,让有资质的工程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是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包工头和有资质的工程公司,要求包工头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在实践中,按工伤认定处理程序处理,一般工伤认定部门需要先确定工人与有资质的建筑工程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按现行的法律规定是比较困难的,除非建筑工程公司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盖章,如果无法盖章的情况下,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更为便捷。

二、如果工地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1.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你可以录音收集他欠你工资的证据,然后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你的诉请。

4.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谢谢邀请。

建筑工地是怎么用工的,在建筑工地打工,如何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前面几位悟友回答的很专业、很细致、很诚恳,我主要从工伤之后在生活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提出几点想法,供参考。

今天,我在参加一个家庭聚会的时候,遇到一位二十多年前因工伤失去右手的近七旬的阿姨,在沏茶的时候我出于尊敬准备拿保温瓶为她倒水,没想到慢了一点点,她迅即用左手拿起保温瓶为我倒水,并轻松地说:没事,我行!内心中立即升腾起超出晚辈对长辈尊敬的那种敬意,脑子里激发了悟空所邀请问题的回答思路,我感到,依法依规依程序解决工伤评定和待遇问题(参看此问题的其它朋友的回答)是必须的,但不是惟一的,更多更大更难更长的问题是以后的生活问题,老阿姨的生活态度不失为一面旗帜。

第一,在感愤和感恩之间做好选择题。工伤是不幸的,给伤者的打击也是沉重的、无情的,没有人愿意以伤残换取那点被同情的待遇。但是,如果不幸降临,我们在愤慨和感恩之间应该做什么样的选择很重要,它关系到对一个事物的态度。所谓感恩,就是谢天谢地,感谢上帝为自己保留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有了这种心态,就会轻松一些,就会淡定一些,就会豁达一些,就会珍惜一些,就会快乐一些,否则就会在愤慨中压抑、痛苦、烦躁、绝望。

第二,在自卑和自强之中做好证明题。电视剧《年年岁岁柿柿红》里的二叔就是一个在工伤之后从自暴自弃到自强自立的鲜明人物。一个人遭遇伤残的苦难是正常人难以想象的,有的甚至会给个人或家庭造成毁灭性的打击,面对如此残酷的局面,伤者只能用坚强的意志和超人的毅力,与现状作斗争,与命运作斗争,与困难作斗争,与肢体功能作斗争,否则就会在颓废中丧失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能力、丧失生存能力,直至耗尽自己的生命。

第三,在一时和一世之上做好申论题。工伤致伤或致残总会强加给人们一个磨难的过程,有的甚至因一时想不开产生轻生的念头。要知道,这个过程对于一个人的一生以及子孙来说,它是短暂的,要相信该过去的总会过去。着眼一生一世的长远考虑,身体功能改变了,要在上帝关上门之后找到那一扇窗;远大理想破灭了,要调整自己重返社会自食其力的方案。只有站在人生的高度论述寻找和涉及未来的路,生命才会精彩。

此回答不针对提问者本人。谢谢关注!

2022-06-09

2022-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