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属于哪个职业类别,在WTO官方文件里,教育属于服务业,那么教师就是服务员吗

谢谢你邀请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教师属于哪个职业类别。我愿意就我知道的和理解的与你分享,也有助于其他教师对此有个较为清晰地认识。

首先,说一下职业的分类。

我们都说360行行行出状元,那么真的有这么多的行业吗?

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中划分行业门类20个,行业大类95个,行业中类396个,行业小类913个,基本反应了我国目前行业结构状况。教育在行业门类中位居第16。而且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会不断产生新的行业,也会有老的行业消失,应该说这很正常。

人们又常说三大产业,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是根据产业结构的不同将各行各业划分为三个产业。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鱼业,也就是直接以自然物为生产对象的产业。第二产业是指加工制造业、利用自然资源和第一产业提供的基本材料进行加工处理的产业。第三产业是指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也称现代服务业,它包括了交通运输、通讯、商业、金融、教育、公共服务等。

现代服务业如何定义呢?

服务业是指从事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它提供的服务产品具有非实物性、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又根据提供的服务产品的不同细分为服务产业与服务事业。服务产业提供的产品以增值为目的,服务事业提供的产品更多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而教育提供的产品就是为了提升全民文化素养、传播人类已有经验与对未来的设想的职业,从这个意义上说不正好满足服务业的基本特征吗?不就是服务行业吗?

再次,服务行业的从业者不就是服务员嘛。

我们不能一说到服务员就想到餐厅的从业者,酒店里的从业者。从广义的角度来看,一切为他人提供服务产品的从业者都可以称为服务员啊,教师也不应该例外。

服务员不一定就单指端茶送水的人,一切在服务行业的从业者都是服务员。作为一名教师也没有必要为这样的一种称呼而耿耿于怀。

所以,我们说教育属于现代服务行业中的一个门类,教师就是生产和传播服务产品的服务员,其中心的工作任务就是将人类已有的经验传播给需要的人,将人类对未来美好的设想传播给现在的人,以提升全民族的文化素养为己任,以满足国家未来建设培养有用人才为目标的人员。

这应当是应用现代理念对教育的准确定位,作为教师,无论是如何定义与划分都不改变教师的工作性质与工作任务。

我想你应该能看明白吧,也应该知道了这个问题的来源了吧。

毋庸置疑,教师肯定是公职人员。

有两点可以证明:

第一,2020年7月开始实施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条明确指出,政务处分法适用的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而按照《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主要对六类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一是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务的人员;三是国企管理人员;四是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是基层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是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由此可见,公立学校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

这只是狭义公职人员的定义。事实上,现实中大家理解的广义公职人员,是指所有获取财政报酬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或服务的工作人员,公立学校的在编教师作为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编制人员自然在公职人员之列。

第二,2018年1月20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对教师是否为公职人员也有明确的定义。该意见第五大点提出要“不断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其中第20条对“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的解释中专门强调了两点:

一是要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

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中小学教师保障责任,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公办中小学教师要切实履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

上述两点已然明确了公立学校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主体地位。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