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碰瓷女王”碎尸万段 再度坐牢

广西贺州“碰瓷女王”碎尸万段 再度坐牢 广西贺州2月15日电(胡文佳 梁雯霞)身趴发动机盖、头碰车夹层玻璃、手掰雨刮器……这也是“碰瓷女王”江某霞之“招数”。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法院15日通告,被告江某霞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期十个月,并罚款RMB2000元。

据了解,江某霞“前科丰富”,曾用前述招数各自于2012年8月28日和2017年10月18日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八步区法院被判刑期一年九个月,并罚金2000块和刑期一年,并罚金3000元。

庭审现场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供图庭审现场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法院供图 人民法院通告表明,2021年11月17日,被告江某霞“重出江湖”,在广西贺州市八步区辽阳南街某小区门口阻拦严某安全驾驶的轿车,选用趴在此车发动机盖上,一边用劲掰车的雨刮器、一边大力拍车挡风玻璃的方法驱使林某给了其20元,接着又来到汽车驾驶室一侧用头敲打汽车车门驱使严某给了其50元,共勒索现钱70元。

2021年12月9日至12日,江某霞依次在广西贺州市八步区、钟山县等地以“碰瓷儿”方法持续犯案,妄图敲诈王某、韦某、虞某等人,但勒索未遂犯。2021年12月14日,江某霞被公安部门抓捕。

被告人江某霞到庭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供图被告江某霞出庭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法院供图 核查,从上世纪90时代起,江某霞就开始做起了“碰瓷儿大户”。这么多年,被她讹过的人遍及广西省、广东省、湖南省等多省20多个大城市,每一次勒索额度为几十元到上100元不一。

2022年2月14日,八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并复庭判决:被告江某霞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期十个月,并罚金2000元。

大法官提示:遭受碰瓷儿,切不可惊慌,理智解决,储存直接证据,立即警报。不必本着不置可否的心态马上出钱离开,共同行动,果断遏制碰瓷儿个人行为。(完)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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