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付有什么条件吗,电商平台代收代付,怎样避免被税务局确认为是收入

第一个问题代收代付有什么条件吗,电商平台代平台上的店铺(卖家)收取的货款只是一种代收关系,不需要就其代收的货款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及第一款规定: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电商只是通过其搭建的平台向消费者展示卖家的待售商品,电商对卖家的商品没有所有权,也不具有对商品的继续管理权和有效控制,商品的成本也不能可靠的核算。所以,卖家在电商平台上展示的商品不能确认为销售收入,无需就此缴纳增值税,也无需将其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收入。电商通过其平台展示、宣传卖家的商品,仅须就其向卖家收取的服务费(或者技术服务费)、广告费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当然,电商应当与卖家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是一种服务关系并代卖家收取货款,待消费者签收确认购买该商品后,将扣除服务费后余下的货款支付给卖家。

第二个关于支付配送员工资的凭证如何确认的问题。配送员应与电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形成雇佣关系。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第八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中指出:内部凭证是指企业根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在发生支出时,自行填制的用于核算支出的会计原始凭证。如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工资表等会计原始凭证即为内部凭证。根据上述规定,电商公司应按公司制订的薪酬管理制度核算配送人员的工资,制作工资表并由配送员签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保留工资支付的银行转款单备查。

第三,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并无较大的变化,但应区别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和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第四条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六)财产租赁所得;(七)财产转让所得;(八)偶然所得。明确了除经营所得外的其他八项所得应由支付单位或个人进行全员全额申报个人所得税,并代扣代缴。

《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规定:各种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第三条规定: 税务机关可以委托出租汽车经营单位、交通管理部门和运输服务站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代收代缴出租车驾驶员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第四条规定:没有扣缴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出租车驾驶员应自行向单位所在地或准运证发放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出租车运营取得的收入,适用的个人所得税项目为:(三)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上述规定明确了出租车属个人所有的,其运营取得的收入为生产经营所得,向准运证发放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无需代扣代缴。

  成本优势

支付平台降低了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直连银行的成本,满足了企业专注发展在线业务的收付要求。

竞争优势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益中立,避免了与被服务企业在业务上的竞争。

创新优势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个性化服务,使得其可以根据被服务企业的市场竞争与业务发展所创新的商业模式,同步定制个性化的支付结算服务。
  

在缺乏有效信用体系的网络交易环境中,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网上银行支付方式不能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支付方式比较单一;以及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货物质量、交易诚信、退换要求等方面无法得到可靠的保证;交易欺诈广泛存在等问题。
  其优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

首先,对商家而言,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规避无法收到客户货款的风险,同时能够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支付工具。尤其为无法与银行网关建立接口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便捷的支付平台。

其次,对客户而言,不但可以规避无法收到货物的风险,而且货物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也有了保障,增强客户网上交易的信心。
  

第三,对银行而言,通过第三方平台银行可以扩展业务范畴,同时也节省了为大量中小企业提供网关接口的开发和维护费用。

可见,第三方支付模式有效的保障了交易各方的利益,为整个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支持。

(1) 比较安全,信用卡信息或帐户信息仅需要告知支付中介,而无需告诉每一个收款人,大大减少了信用卡信息和账户信息失密的风险。
  

(2) 支付成本较低,支付中介集中了大量的电子小额交易,形成规模效应,因而支付成本较低。

(3) 使用方便。对支付者而言,他所面对的是友好的界面,不必考虑背后复杂的技术操作过程。

(4) 支付担保业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付款人的利益。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