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云计算平台规章将实施 明确提出不可强制性搜集人脸识别信息内容反复认证

浙江云计算平台规章将实施 明确提出不可强制性搜集人脸识别信息内容反复认证 杭州市1月24日电(新闻记者林光辉)新闻记者从24日举行的浙江省新闻新品发布会上获知,《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早已浙江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大会决议根据,将于3月1日起实施。

规章从扩展云计算平台范畴、确立云计算平台数据平台标准、健全云计算平台搜集核算标准、创建云计算平台充足共享资源体制、搭建云计算平台井然有序对外开放规章制度、开设云计算平台受权经营规章制度、完善云计算平台安全性规范化管理等领域对云计算平台管理方法做出要求。

规章将云计算平台分成没有理由共享资源、受到限制共享资源和不共享数据信息三类,确立云计算平台以共享资源为标准、不共享资源为除外,并进一步要求确保该标准贯彻落实的主要规章制度。与此同时规章明确提出,贯彻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监督责任,建立“谁搜集谁承担、谁应用谁承担、谁运作谁承担”的数据信息安全责任制,保证云计算平台项目生命周期安全性。

对于社会发展关注的本人数据采集问题,规章规定公共事业管理和服务项目组织搜集数据信息时,不可强制性规定本人选用各种方法反复认证或特殊方法认证。早已根据有效身份证验证真实身份的,不可强制性根据搜集指纹识别、视网膜、面部等生物识别技术信息内容反复认证。

浙江省致力于打造出我省一体化的云计算平台資源管理体系,截止到2021年6月底,我省总计定编云计算平台文件目录178.8万项,根据省云计算平台服务平台,依照“因需核算、应归尽归”标准,已核算云计算平台624.4万件。

浙江大数据发展管理处相关责任人表明,云计算平台是促进省域社会经济发展和治理能力现代的重要规模经济。伴随着改革创新的逐步推进,对公共性数据的采集、核算、共享资源、对外开放、运用与安全性等主题活动明确提出了更多规定,必须根据法律进一步标准云计算平台界限、范畴和整治体系、体制,推动云计算平台資源因素社会化,促进和确保智能化改革创新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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