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市市政协原副书记李英男被“多开”

黑龙江绥化市市政协原副书记李英男被“多开” 黑龙江绥化市市政协原副书记李英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人员

中纪委国家监委网址讯 据黑龙江省省纪委监委信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准许,黑龙江省省纪委监委对绥化市市政协原副书记李英男比较严重违纪问题展开了立案审查调研。

核查,李英男违背党的政治纪律,迁移掩藏直接证据,阻拦机构审查,抵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违反规定私收结婚礼金、购物卡,违反规定进出高端会所;违背党的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别人牟取权益并私收财产;违背廉洁纪律,放任家属“吃空饷”;违背作风纪律,有误做好本职工作,导致政府部门产生隐性债务;违背生活纪律;运用职位上的便捷,在职位调节、工程项目承包、资产拨款等领域为别人牟取权益,不法私收别人高额财产,因涉嫌贪污受贿违法犯罪;渎职犯罪,导致我国高额财产损失,因涉嫌玩忽职守违法犯罪。

李英男作为党员干部,缺失坚定理想信念,背叛初心使命,对党不忠实、不老实;将干部选拔任用权做为谋私利的专用工具,大张旗鼓卖官鬻爵,受到破坏党的选拔任用规章制度;忽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大张旗鼓私收结婚礼金,违反规定进出高端会所;违反规定干涉和干预市场经济体制主题活动和政府补贴资产派发,大搞以权谋私,导致国家主权遭到巨大损失;日常生活腐化堕落,受到破坏所就职地方的党内政治文化,比较严重危害党的工作和品牌形象。其个人行为已比较严重违纪,并因涉嫌贪污受贿、渎职犯罪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性、免收手、不知道止,特性比较严重,危害极端,应予严肃查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要求,经纪委监察政协常委会大会科学研究并报省纪委准许,决策给与李英男开除党籍处罚;由省监察委给与其判处刑罚处罚;上缴其违纪所得的;将其涉刑问题移交检察系统依规移送起诉,涉及财产一并移交。

李英男个人简历

李英男,男,汉族人,1966年7月生,黑龙江海伦人,1988年8月参与工作中,1994年12月添加我党,湖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在职大学文凭。

1986.09—1988.08 大庆市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学习培训

1988.08—1990.11 海伦市委党校老师

1990.11—1996.06 海伦市政府行政秘书

1996.06—1997.08 海伦市政府公司办公室副科级文秘

1997.08—1998.06 绥化地区行署农委会生产制造科责任人

2022-02-25

2022-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