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古墓发掘纪录片,因为技术的原因,定陵的发掘痛失了哪些珍贵文物

定陵发掘出来,后面毁坏的基本是三种东西大型古墓发掘纪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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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是丝织品。这在定陵中是极为珍贵的文物,这里面包括了大量的龙袍凤衣,还有绵被等东西,因为长期埋在地下,颜色极为鲜艳,但这类东西也是最难保存的。因为一接触到空气就会发生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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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时的技术条件确实不成熟,也不知道采用什么方法去保存好,只是简单的加了一些防腐剂。定陵还没有发掘完,第一次起出的丝绵品已经出现了变硬、变脆、变色的现象,原本十分鲜艳的刺绣出现了黑斑,并且开始发霉。这些东西都是不可逆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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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技术原因,也有一些是态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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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沈从文想去看看这些织锦,去的时候,发现技术人员在装裱的时候,露出来的是反面。沈从文觉得奇怪,说不应该露出正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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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答:研究结构不也应该看反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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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当场指出,要研究反面,也不需要全部露点出反面,只需要露点出数公分不贴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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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就是装裱的错误,可见技术人员也是不懂装懂。

在这样的环境下,这些织锦当然被破坏得很严重。

现在展出的都是复制品了。

第二种东西就是万历包括两位皇后的大棺材。这三口大棺材是用金丝楠木做的,一个人伸腰进去,根本摸不到底。

当时清理好棺椁后,定陵做了一个水泥复制品。那真的呢?真的太大了,仓库放不下,就直接给扔到山下了。

数天跑,专家到山下去找,结果也没有找到,被山下的群众给捡走了,捡走后也倒了大霉,一对老夫妇捡了些,给自己做出两口棺材,棺材做好就去世了。另一家更惨,用这些金丝楠木做大棺子,结果家里的四个孩子跑到里面玩,被扣在柜子里活活闷死了。

这些大棺材都是不可多见的帝王棺材,就算不要,车成珠子也比扔了强啊。

现在摆的就是新做的。

第三类就是尸体。当时起出了万历皇帝以及两位皇后的尸体,初步研究了后就放到了仓库里,后面,小兵们冲进仓库,把这些尸体拖出来,坐了一把飞机之后用石头砸、大火烧,把这些尸体烧成了灰。

那这个尸体有什么用呢?他有很大的史料研究价值,可以查出很多万历年间的事情,比如万历不上朝,是不是因为身体原因?比如有人说万历曾经抽过鸦片,但从史料中无法证实,如果尸体在,化验一下就知道了。

这就是定陵三大被破坏的东西,还是蛮可惜的,所以定陵之后,中国就不再挖掘帝陵了。

当然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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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考古人员来说,挖墓真的不是什么好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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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奇怪了,你喝多了?我们说的是挖墓,不是考古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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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急,答主都是言有所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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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看法律。我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

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

考古人员发现有一座古墓葬状态不太好(往往是由于盗墓或者施工破坏),想要赶在彻底被破坏之前把它发掘了。(一定有人在这里觉得,对于考古队来说,发财的机会来了~)

可是法律规定的死死的,必须要有一个正规的审批的程序。

惊不惊喜?

意不意外?

好嘛,考古人员回来赶紧写申请,写给谁呢?大名鼎鼎的国家文物局。

“某年某月某日,在下接到线人消息,某地发现了一座古墓,已经被盗扰,情况危急,必须开展抢救性发掘,方能将文物收归国有,请大人予以批准……”

国家文物局也不是只负责盖章的衙门啊,他们也会调查一下审核一下,看看是不是真的需要挖,然后才会给回复。

然后,就是经费的问题了好不容易批准了,可以发掘了。

扛上洛阳铲就去吗?

不不不,年轻人啊,急什么?

你见过打仗的时候将军一个人提刀就上了?

难道都开无双了?

挖墓是个技术活,也是体力活,具有技术体力二相性特征,所以还得招聘技工和民工。

人来了,不能白来吧?每天都得发工资。您家里装修请工人也是要给钱的对不对?

那这个钱谁来出呢?

如果是某个建筑工地施工中发现的,现行办法就是由开发商出发掘经费。

那开发商愿不愿意给呢?

当然没人嫌钱多对不对?大部分守法的开发商还是会给的,但有时候也会遇到不守法的。

咋办呢?

只能软磨硬泡呗,费老鼻子劲儿,把经费要到。

但如果是墓葬被盗掘而不得不挖呢?压根没有开发商负责呢?比如海昏侯墓那种,那这个钱就得国家来出了。

于是,又回到家,吭哧吭哧写经费计划,请国库拨银。

挖墓是个苦差事万事俱备了,可以挖了。

就……天下太平了?

年轻人啊,又着急了吧。根据我国的《田野考古操作规程》,发掘墓葬必须严格遵守一定的原则、方法,小心挖,还要做好记录,拍照片,绘图,采集标本……

于是一个矛盾出现了。

又要挖得好,又要挖得快(毕竟,考古发掘耽误施工,开发商也着急啊……)。所以“多快好省”地完成发掘工作,成了所有考古人的共同追求。

以上,还是一切外部因素顺利的情况。

可是在实操中,意外防不胜防。

比方说,因为土地赔偿问题,跟墓葬所在村子扯皮了,咋办捏?比方说,因为工资问题,民工不想挖了,咋办捏? 还有些严重的,比方说,盗墓团伙频繁来干扰威胁,人家还有枪(这都是真事儿),咋办捏?所以啊,不能喝酒的考古学家不是好的武林高手。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考古人得四处张罗跑关系,陪了县长陪村长,四处赔笑脸。宿醉刚醒还得操心工地安全问题……

挖完了还有烦心事儿挖完了,文物都拿出来了,该没事儿啦?

年轻人,你叒想简单了。

考古工作,并不停止于发掘结束,关键还要把发掘的信息公布出来啊。

所以,文物拿回库房,还得编写考古报告,把墓葬信息、每一件文物标本信息都展示出来,再发表在期刊杂志上或者单独出书。

这一切弄完了,还要把文物登记造册,移交给博物馆。

这,才算是考古发掘了一座墓。

说点实际的,做这些工作,考古人能赚多少呢?

现行标准,如果在野外发掘,有些单位会给田野补助,多在一两百左右一天。有些单位则连田野补助都没有……

回到室内整理文物,一般都没有补助……

有这个时间、精力,拿来做做自媒体,也比挖墓强,是不是?

所以说,挖墓怎么能是好事儿呢?

那为啥还要折腾?

不忍心看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流失呗……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