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八大奇案,古代有哪些杀人不留痕迹的案例,不留外伤,没有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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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八大奇案,古代有哪些杀人不留痕迹的案例,不留外伤,没有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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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八大奇案,古代有哪些杀人不留痕迹的案例,不留外伤,没有破绽

清朝八大奇案,古代有哪些杀人不留痕迹的案例,不留外伤,没有破绽

在古代,这类案件有很多清朝八大奇案。究其原因,除了这类刑事案件的作案手法较为隐秘,不易被发现外,与刑侦、法医、毒理检验等技术手段落后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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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古代审理案件多是依靠个人主观推断。虽然历代的刑事法律上都规定了“无供不可定案”。可古代的官吏,通常对辖区范围内的大小事务都得管,行政兼理司法,侦查兼理审判,忙得一塌糊涂之下,有时就只依靠“大刑伺候”的刑讯方式办案。

就算断案如神的包拯、狄仁杰等,办案时只要自己觉得推断合理,哪怕证据不充分,也会对嫌疑人动用肉刑。一顿板子下去,不招也得招。

在没有如DNA分子、指纹比对、痕检、血型、声纹……等相关技术支持和检验的前提下 ,甚至还闹出如 “滴血认亲” 那样的笑话。

既然是重推断轻证据,不法之徒在作案时,就会搅尽脑汁千方百计去寻找作案方法,以图逃避法律责任。

因此,历史上这类在现代看来稀松平常的如,捂死、投毒等,从外表上不易被察觉的作案手段一旦告破,断案的官吏就会被“神化”。

春秋时期有个案件,是由“铸刑鼎”,并开创中国法制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郑国执政子产办理的案子。

闻声断案 某天早上,子产乘马车回衙门,路上经过一户人家。门口挂着白灯笼,显然家中有人去世。正在办理丧事。

这时,屋内传出了一个女人的哭喊声。子产让车夫停下车,仔细地在屋外听了一会儿后。吩咐车夫前去打探一下,看看这个啼哭的女人到底是谁?

车夫见子产脸色凝重,知道大人一定是发现了什么。于是,连忙进屋内询问。 原来,哭喊的女人是这户人家的女主人,因为丈夫刚去世,正在伤心痛哭。

子产听完,立刻命车夫赶回衙门,准备升堂。 回衙门后,子产立马吩咐衙役,即刻前去将啼哭的女人捉拿归案。

车夫听后大惑不解,就问子产,大人为何要抓刚才在屋内啼哭的女人?

子产对车夫说 : “一般来说,常人对于至亲的人,生病了就会忧愁,而将要死去会感到害怕,到死了以后就悲哀不已。今天听到的那个女人的哭声,没有悲哀之意,且有畏惧之情,所以我断定这里面必有问题。”

审理时,女人拒不交待犯罪事实。子产又命杵作对尸体进行重新检查,结果,仍然勘查不出是否为他杀。

子产看了看女人,吩咐衙役准备“大刑伺候”。女人一听,吓得半死,连忙招供,说丈夫是被自己和奸夫联手,以毒针扎头、捂嘴的方式将其杀害。

(子产曰:“其声惧。凡人于其亲爱也,始病而忧,临死而惧,已死而哀。今哭已死,不哀而惧,是以知其有奸也。”《韩非子·难三》)

这案件有几个版本,有的版本说丈夫是脖子被勒绞杀的。若真被勒死,脖子上应有勒痕,一看便知。因此,毒杀的版本更为可信。

子产没借助任何的技术手段,光凭自己的主观推断来办案,使得刑事案件在审理上,出现极大的随意性。

到了宋代,刑事侦查及相关法律进一步完善。要求将证据摆在首要位置,“遇有死者,必根究其所以致死”。涉及人命之案,必须尸检。

这一时期,身为湖南提点刑狱使的宋慈,根据前人的案例和自己的经验,撰写了世界上第一部法医专箸《洗冤集录》。

通过对尸体的检验和解剖,对一些杀人不留痕,外表看不出破绽的疑难案件进行详细的分析解读,让类似案件的事实可以真相大白。

比如,某普通“纵火案”,尸体被烧焦,早已面目全非。宋慈利用对尸体解剖,发现了尸体喉骨的其中一段发黑,而鼻腔内又没有过量吸入浓烟的情形。据此判断,尸体是先被毒药贯喉再遭纵火焚烧。

《洗冤集录》的出现,很大程度上,使某些心存侥幸心理的罪犯,在作案后无所遁形,令案件变得有迹可循。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