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三大奇案,清朝四大奇案是什么明朝三大案又是什么

1、清朝四大奇案指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名伶杨月楼冤案、太原奇案、张汶祥刺马案明朝三大奇案。

慈禧垂帘听政的清末年,即同治、光绪之交,曾发生无数的奇情冤案,其中以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名伶杨月楼冤案、太原奇案、张汶祥刺马案最为轰动,统称为清末四大奇案。而刺马案则为四大奇案之首。这四个案件,案情复杂,过程曲折,跌宕起伏,出人意料,引人入胜,至今仍为世人所相争论。

2、明朝三大案即晚明三大疑案或明末三大案,指明朝末期宫廷中发生的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的总称。这三起事件本身并不是很重要,但是却标志着明末纷乱和衰亡的开始,故有“三大案”之称。

梃击案是明朝三大迷案之一。事发时间明万历四十三年五月初四(1615年5月30日)疯汉张差闯入太子宫,持棍乱打太子朱常洛,惊动朝廷。太子之争,举棋不定酿祸端,是报复,还是栽赃,扑朔迷离。最终张差以死而告终,梃击疑案糊涂了结。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朱常洛即位,为泰昌元年,八月二十九日,因服用鸿胪寺丞李可灼的红丸,病情稍缓,暖润舒畅,直呼:「忠臣!忠臣!」於是下午三时复进一丸,九月一日五更时暴毙,在位仅29天,此为红丸案。

朱常洛登基后宠妃李选侍照顾皇长子朱由校迁入乾清宫。不到一个月后,朱常洛死于红丸案。李氏与太监魏忠贤密谋,欲居乾清宫,企图挟皇长子自重;都给事中杨涟、御史左光斗等,为防其干预朝事,逼迫李选侍移到仁寿宫哕鸾宫。

提到“奇案”,可能很多人会想到诸如福尔摩斯探案小说或是香港的各种惊悚影片,可要是说到“古代奇案”,似乎就一时间找不出太多能给人留下鲜明印象的来。其实,在中国古代还是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案件的,那么,历史上有哪些不可思议的大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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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不可思议的案件,就不得不提明太祖朱元璋。他出身贫寒,从小深受贪官污吏之苦,于是他掌权后,严禁贪墨,用铁腕手段治理腐败,不但亲自主持《大明律》的修订,还将《受赃》作为单独的一册,详细记载了贪赃的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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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规定:“监守自盗,四十贯统;枉法赃,八十贯绞;不枉法赃,一百二十贯止杖一百,流三千里;恐吓取财,准盗论加一等,不得财杖刑;私用民力,一名笞四十,罪止杖八十。”除此之外,他还将整顿腐败的事迹编成《大诰》并全国推广,在这本案例书中,我们可以找到“收受衣服一件、靴二双”、“圆领衣服一件”、“书四本,纲巾一个,袜一双”这样的“赃物”,令人咋舌。

在朱元璋这次有些“丧心病狂”的整治贪腐中,凡是贪墨超过六十两的官员一律死刑,而根据估算,明初的六十两银子放到今天不过三万六千人民币左右,实在算不上巨额,可见朱元璋的反腐力度之大,程度之严。在太祖朝,涉及贪污腐败问题下狱至死的官员不计其数,在著名的“郭桓案”、“空印案”中,更是有数万名官员被牵连致死。

除了贪污问题,朱元璋还非常重视自己的权力,从一无所有到权倾天下,他无法接受任何人觊觎他的权力,也时刻担心着手下的大臣心怀不轨。为了加强集权,他制造了与上文“郭桓案”、“空印案”并称为“洪武四大案”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

据传说,洪武十三年(1380),时任丞相的胡惟庸以家里井中涌出醴泉,是祥瑞之兆为名邀请朱元璋到家中观赏,可朱元璋将至时,却被身旁的小太监云奇勒住马头。从高处看,只见胡惟庸家埋伏了许多士兵,朱元璋大惊,回到宫内就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处死了胡惟庸,与胡惟庸亲善的人也被牵连处斩,其中包括开国第一功臣李善长。

这还不算完,胡惟庸伏诛后,又有许多与其有关联的人被检举揭发,前后诛杀三万余人,史称“胡狱”,朱元璋借此废除了丞相制度,皇帝大权独揽,无可节制。不过,胡惟庸谋反这一说法在当时就被质疑,晚明学者钱谦益提出:“云奇之事,国史野史,一无可考。”认为故事中提醒朱元璋的小太监子虚乌有,连《明史》也记载道:“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表达了对胡惟庸谋反真实性的疑虑。

十几年后,朱元璋又以手握兵权的总兵蓝玉妄图谋反为名,大肆杀戮功臣名将,于是因此而死者又多达一万五千余人。后人考据,蓝玉的谋反也是很有争议的,并无确凿证据证明。“洪武四大案”,件件都淋漓着鲜血,按死亡人数看,确实都是不可思议的大案。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