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无意中拍到仙女,地球上发现有真的UFO过吗

飞机上无意中拍到仙女,地球上发现有真的UFO过吗

飞机上无意中拍到仙女,地球上发现有真的UFO过吗

浩瀚宇宙飞机上无意中拍到仙女,地球不过是沧海一粟,有地球文明自然也会有其他文明。没有抓到捕到不代表没有不存在,很可能是还没有这个能力去接触。毫无疑问,古今中外无一例外的都有过出现UFO的记载。当然唯科学论者动不动就是证据和质疑证据的就不用说了。

最早出现在7千年前中国贺兰山岩画中,圆头盔宇航服外星人从旋转飞碟飘然而下,地面动物和人群惊恐逃散。《拾遗记》称,4千年前尧帝时代,巨大船形飞碟飘浮在西海上,外星人戴冠,无翅而能翱翔。东晋《搜神记》记载三国时吴国与火星人接触。《五行志》记载清康熙12年追捕外星人。《清史稿·灾异志》记载外星人掳居民。 古埃及和美洲几千年前壁画上也有外星人、飞碟图案。梵蒂冈博物馆中,一页古埃及纸草书记录了3500年前图特摩西斯三世和臣民目击UFO群场面。

在1920年,爱因斯坦就表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火星和其他行星是宜居的,况且凭什么认为,地球是支持人类生活的唯一星球?地球在任何其他方面都并非独特。爱因斯坦还推断,智慧生命更有可能通过光信号,而不是无线电波与我们联繫。霍金也一再提醒不要试图和外星人联系,怕招来无妄之灾。《三体》虽然是科幻小说,但是也让人提心吊胆,外星文明早晚会让地球人耳目一新,只是不知道那时该是喜是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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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的关系,我的一个从事法院工作的老朋友给我讲了一个真实故事。他在工作中接触过一个渣女,她的行为简直令人作呕,全无人伦道德底线可言。

由于工作的关系,几十年前的一个下午,一个50岁左右的妇女到我朋友的办公室因债务纠纷立案,而且出示了当事人给他写的借据。朋友便按照立案的程序,正式登记立案。可是当他传唤对方当事人前来他的办公室调查了解情况的时候,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70多岁的老头,老头虽驼着背,但精神矍铄,眼睛里充满着阳刚的光芒。当他了解借钱的前因后果时,这个瘦瘦的高高的老头断然否认了借款事实的成立。

朋友便问他;"借条是不是你书写的?",他说;"借条是我写的,但借款事实不成立"。

经过了解,原来事情是这样的,这个老头是一家运输公司的职工,在西安出差返回的途中,和这个妇女闲聊,两个人一见钟情,越聊越投机,便一起搭车到了这个女的家中,当天便开始了同居生活。这个女的的丈夫前些年因为车祸已经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这个女的为了栓住这个男的,并保持长期保持这种不正当的关系,便让这个老头写了结据,承诺只要这个男的和她长期保持不正当的关系,她便不要这个钱,如果这个老头儿不和她来往,必须如数偿还借据上的5000元钱。

在两人非法交往的这几年间,只要老头去单位上班(老头是某运输公司返聘的员工),这个女人便和村中的老少男人都发生关系,无论年龄大小,无论帅气还是丑陋,只要是男的,都是她的猎物。这个老头后来发现了其中的秘密,便断然拒绝继续交往下去,所以这个女的才到法院立案,要求返还借据上的5000元钱。

朋友又传唤这个渣女,了解调查事情真相,刚开始她断然否认,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和工作的继续开展,她承认了自己的甲状腺亢奋,雌性激素分泌旺盛,所以对异性有极大猎奇和占有的欲望,凡是生活中和她接触的男人,只要是成人,她一律绝不放过,也承认那张借条是假的。

朋友狠狠的严厉的批评她践踏了公民的职业道德,并予以训诫。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几十年了,我的朋友,也已经成为耄耋老人,但每当闲暇时脚静下心来。偶尔想起这故事,也会心中作呕。

讲个女同事的事,现在想起来还超尴尬。我同事叫小美,身高168,长发飘飘,体态婀娜,就是女神级的人物,但是她有个习惯,就是不管出去干啥,总要带个包。

简直就是个百宝袋,什么纸巾,女士用品,化妆镜,出门必备的都有,该带的带,不该带的也带,当然说不该带的,并不是什么违禁品,而是用的比较少的物品,出门基本不用。

由于她包里的东西很全,所以,一般出门都很喜欢和她一起走,她带的东西全,

出门想要什么东西都很方便,而且她性格很好,很会沟通,你跟她聊个什么话题,她都能很好的回应,不是敷衍那种,你能感觉到她很尊重你。

跟她相处起来很舒服,但是她没有男朋友,每当问这种问题,她总说自己还小,不着急谈男朋友,我就说,你父母也不着急吗?

她说,她父母基本不怎么管她的的感情生活。

其实像他这种性格和长相来说,应该狠招男生喜欢,但是我觉得可能有别的原因没谈,不过毕竟是同事私事,问多了,也不好,于是就没有过多问,我以为我永远不会知道她的秘密,直到有一天。

那天微风不燥,吹着小风,很适合出去逛

于是我们就结伴而行,一起去逛街,路上买点吃的喝的,顺便吐槽一下,公司那万恶的资本家,老板整天让义务加班,真的烦。

一路上鸟语花香,人不多,三三两两的,还挺好。正聊着呢,同事说自己想上厕所,于是在包里拿了一些纸巾之类的匆匆忙忙的,把包挂我头上就跑开了。

我当时正在看风景,没怎么留意,等我反应过来,人已经没影。

我想把包扶正,没想到这一动有个口红掉地上了,我天啊,我真皮摔坏别人东西,到时候说不清楚了,要赔偿啊,口红也挺贵的。

赶紧捡起来看看,当我打开后,准备看看坏了没,不看不要紧,一看我懵了,这好像不是口红,是一种女士用的玩具,我心里又好奇,又尴尬,素以女神著称的人,竟然用这个。你能想象那个画面吗?

反正我不能,怪不得她不着男朋友,她一直都有。

接下来我有点慌了,万一她知道我知道她这个秘密,我会怎么样。

当然威胁别人换取好处,我是不敢想的,就简单检查一下有没有损坏,就给放回去了,赶紧调整一下心态,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坐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静静的等着她出来,然后就当个秘密一直藏在心底,谁也没说,怕对她造成不好的影响。

现在的我已经离开那个公司了,而小美也消失在我的通讯录中,现在想来其实也没什么,毕竟是别人的隐私,小美也没有犯什么错,只是当时觉得特别尴尬,很难想象一个女神一样的人物用玩具的画面。

现在的她不知道怎么样了,但是一支口红的事,我却一直记得。

感觉有阴影一样,看见漂亮的女生,就会想她私底下怎么样,就是脑补一下而已,也没别的。

这不是个好习惯,会丧失对人的正确判断。

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不为人知的一面,只要不影响他人,不伤害自己,尊重他人,也就是尊重自己。

2022-06-11

202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