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了去x网,女性被强奸后,身体受的损伤该怎么办

从纯医学角度,女性被性侵,身体受到的伤害和我们平时摔一跤手被擦伤,或者切菜把手切伤几乎没什么不同脱了去x网。

性侵带给女性最大的伤害是心理上的!

这源于错误的性道德,普通人没有受过专业的性教育,基本是性盲!这会带来旁观者效应,女性会因为自己担心社会的非议带来巨大的痛苦心理伤害!

比如这个提问,我们用强奸这个词来定义这个犯罪行为,当一个坏人被这个贬义词定罪的同时,另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就也被定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无形之罪!

强烈呼吁相关的法学专家,把强奸罪改为泰迪行为罪,女性不幸碰到这种犯罪事情后,她能很不屑的和家人朋友说,马德倒霉碰到个没牵绳的泰迪!

把性侵幼女的犯罪定义为禽兽不如罪!

这样可以比较具象的对犯罪人实施语言惩罚,而不是对受害人带来语境伤害。

和性相关的犯罪其实都可以通过性教育避免!

但是目前性教育在全世界范围都是比较差的!

你觉得冤吗?

嫖娼,是以不特定人为对象,以钱性作交易,男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嫖娼是政府打击黄赌毒的重要一项。处罚嫖娼,除公安机关集中力量抓嫖和当地派出所日常巡查抓嫖,也就是在特定场所正在嫖娼时,被当场抓住。人证物证俱在,嫖娼者无法抵赖,承认违法,服从处罚。

男女通过电话,微信或者经人介绍,传信或者在特定场所当面表达了嫖娼意向,交谈了嫖娼应付的嫖资,没有来得及嫖娼过程,就被警方突击检查而中断。

男方已经着手嫖娼,由于嫖娼者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嫖娼未遂。对于嫖娼未遂,可以比照嫖娼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嫖娼卖淫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不论嫖娼既遂,还是嫖娼未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鉴于没发生关系属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处五百元罚款。

抓嫖以没发生关系为由,是否可以申请撤销处罚?

我认为可以申请撤销处罚,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向做出处罚的公安机关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打行政官司。

作为成年人,你需要为自己的不理智和冲动负责。

这事至此,最多可以拆分为两块来处理,对你还算比较有利:

(1)你打了人,需要负责。可以要求对方做伤情鉴定,如果没有构成轻伤,就是赔点钱完事;如果轻伤,你要负刑事责任,或者取得谅解赔更多钱。

(2)男生脱你女儿裤子,看男生多大年龄,年龄够14岁现在也可以适当入刑,可以告他猥亵妇女甚至强奸未遂;如果年龄不够,可以追究其监护人也就是他爹的民事赔偿责任,就说对女儿造成严重心理伤害,夜不能寐,茶饭不思。

你可以拿条件2去换对方的条件1。

女孩11岁被熟人性侵(强奸)了,现在21岁告对方强奸罪还成立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与妇女发生性行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强奸罪”情节较轻的,人民法院将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幼女(未满十四周岁)属情节严重且恶劣,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

女孩11岁时被熟人强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阴茎与女孩的阴道接触即构成强奸既遂。现在女孩21岁,距被强奸时相隔十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强奸罪”(加重处罚)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8条第二款规定,现在仍然在追诉期间以内。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

十年过去了,指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之证据能否存在是指控最大的难题!

假若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之证据确凿无疑,仍然可以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绳之以法!

作为一名经历过QQ聊天的疯狂的80后,当然去外地见过网友,而且还不止一次,下面就说说其中一次发生的有趣的事情。

那还是2002年在长沙读大学的发生的事情了,我跟班上一个邵阳的姓唐的同学关系非常好,经常相约一起去网吧上网,当然我们不是去玩游戏,而是到处加附近大学女生的QQ,因为那个时候QQ还有很多漏洞,QQ上面会留下登录记录,所以我们经常用这种方法加附近大学女生的QQ,相信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应该有过这种经历。

记得那一天是星期五,刚下课,我们俩就飞快的奔向网吧抢机子,我们俩的运气都比较好,都各自加上了一个女生的QQ。

那个年代,QQ聊天正是火热的时候,大家都对聊天抱有非常大的热情,经常一个人跟N多个女生聊天也应付自如,跟这个女生聊了一段时间,我感觉还比较有共同语言,她似乎知道我用什么方法加的他的QQ,表示已经看见我了,对我印象还不错,碰巧的是,我同学加的QQ女主正好是她的闺密,于是我们便相约第二天在烈士公园见面。

第二天我们都如约而至,跟我见面的这个女生长相中上,个子还比较高,足足有一米七,穿着一条紧身牛仔裤和一件黑色T恤,非常显身材。而我朋友约的那个女生在长相很平庸,个子还不到一米六,我朋友顿时就失去了兴趣,对那个女生爱搭不理,搞得人家非常伤自尊,而我跟这个女生却很聊的来,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第一次见面我就拉了她的手。

她问我胆子为什么这么大,我就直接回答说:我感觉我们这么熟了,牵一下手应该是理所当然的,有什么不对吗?我的奇谈怪论逗得她也笑了起来,不过还是挣脱了我的手,说我热情过度,让她有点受不了。

那一天,我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一下子就到了晚上,我们不得不回到各自的学校。那天我过得非常兴奋,而我的朋友却非常郁闷,后来听我约的这个女生告诉我,那个女生一回寝室就哭了,说我同学太没风度,更要命的是,这个女生竟然还拆我的台,说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还说我看这个女生的眼神就像要把她吃了一样。

我朋友跟那个女生的事黄了,不过我跟这个高个女生却一直在聊着,那时候我有一台诺基亚3230的手机,每次聊天把电话卡打爆,整个寝室里的人都说我们恋奸情热,不过我只当他们羡慕嫉妒恨。

过了几天,正好是2002年世界杯决赛,巴西大战德国,我们都比较喜欢足球,我们找了个包厢去看,我清楚的记得,罗纳尔多进第一个球的时候,我借机牵了她的手,罗纳尔多进第二个球的时候,我又借机搂了她的肩膀,不过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的偶像进球了,并没有很在意我的过分举动。

过了一个星期,我们又见了面,这一次她跟我说了很多,说她毕业以后会回北方,不会呆在南方,不过我对此倒没什么反应,因为那时候的我根本没想到以后会怎么样。不过,她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吓出了我一身冷汗。

之前,我问过她好几次学的什么专业,她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不过,这次她跟我坦白了,说她的专业比较特殊,学的是殡葬。我问她什么是殡葬,她说就是专门跟死人打交道的,然后她又伸出手来说,我的手今天还给死人化过妆,你还敢牵我的手吗?顿时我就蒙了,犹豫了一下,没有行动。

毫无疑问,我的犹豫彻底伤害到了她,她站起来说:“看来你还是很介意我的职业,以后我们还是不要见面了。”说完,真的头也不回的走了。

后来,我再给她打电话,她也不再接听,并让室友转告我,叫我以后不要再打电话给她。

虽然这次见面最后失败了,但在我的记忆里,却还是非常清晰,因为我知道,我曾经疯狂过,所以没有什么遗憾了。

2022-06-11

202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