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我国乡村振兴局协同公布加强司法救助合作经典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我国乡村振兴局协同公布加强司法救助合作经典案例 3月6日电 据最高检察院网址信息,为进一步加强检察系统与乡村振兴单位在进行我国司法救助工作上的合作,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助推推进扩展扶贫攻坚成效推动乡村振兴”重点主题活动,前不久,最高检察院与我国乡村振兴局以“检察系统与乡村振兴单位加强司法救助合作”为主题风格协同公布10个经典案例。

这10个实例分别是:广西省谢某华等5人我国司法救助案,山西省毋某法等4人我国司法救助案,浙江省金某燕等3人我国司法救助案,福建省林某果等4人我国司法救助案,江苏省李某、刘某格我国司法救助案,云南省李某鑫我国司法救助案,上海市朱某杰、徐某清我国司法救助案,广东省吴某英、罗某飞我国司法救助案,河北省安某小等21人我国司法救助案,江西省陈某某我国司法救助案。

本次协同发表的司法救助经典案例,突显了检察系统在申请办理案子中借助与乡村振兴单位创建的援助合作体制,立即运行援助程序流程,积极主动对日常生活艰难的被告方以及直系亲属开展综合性一对一帮扶的特性。从援助案件线索来源于看,不仅有乡村振兴单位移交的援助案件线索,也是有检察系统、乡村振兴单位联动清查发觉的援助案件线索。从援助所在的检查阶段看,不仅有在审查逮捕、移送起诉等审理案件阶段移交控告申诉检查单位运行援助程序流程,也是有在别的行政监督工作上移交控告申诉检查单位运行援助程序流程。

“司法救助不斩获被援助人的所有艰难,不可以取代社会福利,要处理被援助人将来长久日常生活问题,还必须根据社会福利体制和其自己勤奋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责任人表明,“在司法救助工作上,针对被告方不符援助标准或是执行援助后依然遭遇日常生活艰难,合乎社会福利标准的,有关检察系统理应积极主动融洽相关工作部门立即给予社会福利,保证司法救助与社会福利有机化学对接。与此同时,坚持不懈援助一对一帮扶和“志智双扶”紧密结合,不断加强被援助人的自觉性、主动性,让司法救助具备可持续性的精准施策。”

实际实例状况如下所示:

最高检察院  我国乡村振兴局

关于做好检察系统与乡村振兴单位加强司法救助合作经典案例的通告

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人民法院、乡村振兴局,新疆兵团人民法院、乡村振兴局: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系统与乡村振兴单位在进行我国司法救助工作上的合作,充分运用司法救助“锦上添花”“救急脱困”作用,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助推推进扩展扶贫攻坚成效推动乡村振兴”重点主题活动,进一步产生工作中协力,更强融进、服务项目、确保我国乡村振兴大局意识,现将谢某华等5人我国司法救助案等10件经典案例下发你们,供合作进行司法救助时参照参考。

2022-03-06

2022-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