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信息 据鄂尔多斯卫生健康联合会信息,2022年3月5日至6日,鄂尔多斯东胜区在应检尽检工作人员抗体检测中,汇报3例新冠肺炎诊断病案,均系外省回到鄂尔多斯工作人员。现阶段3例诊断病案在鄂尔多斯第二人民医院防护医治,经鄂尔多斯新冠肺炎诊疗救护组专家会诊为新冠肺炎诊断病案(轻形),依据《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六版)》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信息如下所示:

一、预警级别及开始時间

预警级别:Ⅲ级。

2022年3月6日起进到预警信息期,预警時间从本预警信息通知公布之日不断到2022年底。

二、常见问题

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鄂尔多斯官方媒体公布的诊断病案有关信息,凡与诊断患者有触碰史或活动轨迹有联系、重叠的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积极向所属小区(村)、企业或搬入酒店餐厅申请备案,紧密配合所在地搞好防护观查、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中,并所有列入社区治理。凡最近与诊断患者有触碰的工作人员,如出現发烫、干咳、咽喉痛、嗅(味)觉减低、拉肚子等病症,要马上搞好安全防护前去配有隔离病房(诊断室)的医院就医,就诊中途尽量减少乘坐城市公共交通。

各旗区、各企业要认真落实防治义务,加强对本旗区、本企业与诊断患者有触碰史或活动轨迹有联系、重叠工作人员的清查和监管工作中,依照常态疫情防控规定贯彻落实各类防控措施。各个各种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和会诊制度,对异常病案,尤其是发烫病人要详尽了解旅居生活史及触碰史,并按时开展新冠病毒抗体检测,严苛按技术规范处理,保证应检尽检、应隔尽隔,确保不外流、不卸控一个异常病人。

众多住户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传谣、不信谣,积极可以和相互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贯彻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始终保持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尤其是搭乘城市公共交通与在公共场合主题活动时)、讲究卫生、常自然通风、“一米线”、不集聚等文明行为健康的生活习惯性,最近不必要不出门,尽量避免集聚性活动,防止前去人员密集和自然通风不好的公共场合主题活动。

依照我国、自治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方案的规定,市卫生健康委将依据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预警信息的等级分类,立即调节和公布预警信息。

(总服务台新闻记者 刘晓波 张宁 邵舒玮)

2022-03-07

2022-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