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不用赔付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引福岛核流民不满意

政府部门不用赔付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引福岛核流民不满意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引福岛核流民不满意 政府部门不用赔付

□ 本报讯记者 苏宁易购

近日,日本最高人民法院对福岛核事故流民规定行政赔偿的4起团体诉讼案做出统一裁定,裁定结论评定政府部门对核电站事故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

福岛核事故至今,一共有约1.2万多名核电站事故流民进行约30起集体诉讼,规定政府部门和东京电力公司各自开展赔付。先前,日本最高人民法院早已在我排团体诉讼案中对东京电力公司做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终判决,本次是日本最高人民法院初次对政府部门在福岛核事故中是不是承担承担责任做出最终判决。专业人士强调,这次宣判结论将对别的相近案子的裁定造成较大危害。

政府部门不用赔付

此次裁定是日本最高人民法院对千叶县、福岛县、群马县及爱媛县4起团体诉讼案做出的统一最终判决,判断政府部门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据日本新闻媒体,在二审时期,以上4起团体诉讼案中,除群马县外,此外三地高级人民法院都做出政府部门理应承担责任的裁定。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开庭审理中,4名审判长含有3名觉得政府部门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有关政府部门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因,日本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菅野博之觉得,因为地震灾害和洪水的经营规模大大的超过了预期,即便政府部门事先规定东电公司采用了安全性防范措施,非常大水平上也不容易防止核电站事故的产生。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日本新闻媒体、社会舆论怀疑之音四起。

日本大阪公立大学专家教授除本理史觉得,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谈及大海啸的可预测性,是有意避开。《福岛民友》也在报导中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对大海啸的可预测性避而不见,对于此事,大部分核电站事故流民觉得“法院对有必需反省的主要难题进行了逃避”。

明治大学专家教授胜田忠广觉得,如果当时政府部门规定东电公司采用预防措施,最少安全事故灾难范畴和水平可能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假设”政府部门执行了责任,但对“假设”情况又不能做出确切的数字模拟剖析,随便得到安全事故不可避免的结果,令人震惊。这一裁定可能加重群众对政府部门核电厂现行政策的不安全感。

应对这般裁定结论,原告方陆续表示不服和难以接受。千叶诉讼案的上诉人意味着福岛县南相马市避难者南原圣寿表明,政府部门不但不采用对策措施,还觉得发生事故是没有办法预防的,这很过分。

福岛诉讼案上诉人意味着熊井利治表明,裁定太好笑了,上诉人团队应为此为突破口加强团结,为援助避难者再次抗争。

2022-06-27

202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