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等4部门联合下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7月1日电 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站点信息,前不久,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财政部、我国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4部门联合修定下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下称《办法》),发布多种积极探索。

《办法》立足于建立完善失独家庭“商业保险+援助+补贴+优惠待遇”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确立“工资待遇与奉献配对、普慧与优惠待遇累加”标准,要求已工作的失独家庭参与员工社会医疗保险,未就业的失独家庭按照规定参与社会医疗保险,满足条件的失独家庭享有城镇救助,在享有基本上基本医疗保险工资待遇的前提下,再按照规定享有失独家庭医疗补助和诊疗优惠待遇。

《办法》进一步丰富多彩扩展优抚医院为失独家庭给予就诊优惠待遇的具体内容、范畴,要求失独家庭在优抚医院享有特惠常规体检和优先选择就医、查验、住院治疗等服务项目,并免去一般门诊挂号费,集中体现对失独家庭的优先选择特惠,激励失独家庭到优抚医院就医。

《办法》明确了失独家庭参与员工社会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救助、医疗补助的确保方式和经费来源。注重对合乎城镇救助支助缴纳社保标准的失独家庭,其户口所在地诊疗保障部要根据城乡医疗救助金并对参与住户社会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一部分给与补贴,对本人医疗费压力较重的失独家庭,按照规定享有城镇救助和失独家庭医疗补助,更快确保和贯彻落实失独家庭医疗待遇。

《办法》明确指出全国各地理应积极主动建立和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救助、失独家庭医疗补助“一站式”费用结算制度机制,促进完成网络资源融洽、资源共享、清算同歩,根据信息科技方式,进一步提升系统服务,缓解失独家庭医疗费垫款工作压力,全面提高服务项目水平。

《办法》与今年初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单位下发的《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一同组成比较健全的失独家庭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

2022-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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