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电站安全事故赔付推迟迄今 仍有三万余人过着避灾日常生活

福岛核电站安全事故赔付推迟迄今 仍有三万余人过着避灾日常生活 □ 专升本报名驻日本新闻记者 冀勇

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泄漏被判定为人类的历史上最明显的核泄漏事件之一,给本地群众生命健康和资产导致难以估量的危害。伤亡事故11年之后的今日,核泄漏遭灾群众对日本政府部门和东京电力公司(下称“东电”)的三十余起赔付起诉仍在再次。近日,日本最高人民法院对3起集体诉讼做出宣判,初次明确东电对灾民应担负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宣判

3月2日,日本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申诉东电起诉,勒令东电向因福岛第一核电核泄漏安全事故遭灾的约3600名上诉人,付款约14亿日元(折合RMB7630万余元)赔付。该宣判是至今12000多位安全事故灾民进行的30几起类似集体诉讼中,第一例明确东电承担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宣判。

据日本新闻媒体报道,3起集体诉讼各自为福岛县和乡县遭灾者向福岛司法部门提到的起诉、前去千叶县避灾的福岛灾民提到的起诉、群马县避难者提到的起诉。在其中,福岛起诉规定赔付10.1亿日元,千叶起诉规定赔付1.2亿日元,群马县起诉规定赔付2.7亿日元。3起集体诉讼中,最开始的起源于2013年3月。

日本高级法院先前宣判觉得,核电站泄漏使被告方的日常生活基本缺失或产生前所未有的巨大改变,长期性避灾日常生活也给本人精神实质导致损害,东电必须对于此事做出赔付。本次,最高人民法院认同了该宣判。

做为伤亡事故后11年以来,第一起明确东电承担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将对其他30几起类似起诉具有参照功效。

无巧不成书,继2日的宣判后,日本最高人民法院7日又在此外3起类似集体诉讼中驳回申诉东电起诉,勒令向约580名上诉人赔付约11亿日元(折合RMB5995万余元)。

据报道,这3起集体诉讼分别是安全事故后收到政府部门避灾标示的福岛县南相马市小高层区住户向日本东京司法部门提到的起诉、避灾标示地区外的福岛市等地住户向福岛司法部门提到的起诉、南相马市等地住户向福岛司法部门磐城党支部提到的起诉。

以上3起集体诉讼中,日本最高人民法院宣判的赔偿费均高过日本政府部门赔偿。上诉人刑事辩护律师野村吉太郎在发布会上对宣判結果表明,在3月11日(东日本地震留念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申诉东电起诉,是往东电传出“终止争执,负责任”的信息内容。

赔偿变成聚焦点

现阶段,包含日本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宣判的6起集体诉讼以内,紧紧围绕福岛第一核电站泄漏遭灾群众赔付的30余起起诉中,东电和日本政府部门的承担责任、政府部门表针明确的赔偿是不是有效,是法院审判的关键争论点。

2022-03-14

202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