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部门原副书记张永泽被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青海省政府部门原副书记张永泽被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中国新闻社北京市7月25日电 (新闻记者 张素)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5日通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委委员、副书记张永泽因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调研结束,移交检察系统移送起诉。

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规以涉及贪污罪对张永泽做出拘捕确定。该案已经进一步办理中。

公布材料表明,张永泽生在1969年3月,是云南丘北县人,中国共产党员,工学博士。自1998年7月担任青海省环保局副局后,他长期性在青海省工作中。

在今年的1月8日,官方通报,张永泽涉嫌严重违纪违反规定,接纳中纪委国家监委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他是在今年的中国首个“落马高官”的省级高官。

7月7日,官方网公布,张永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人员。他被指“政绩观比较严重歪曲,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不果断、打折,玩弄权术去算计、跑官要官,受到破坏就职地域和部门的党内政治文化,抵抗组织审查,大搞封建迷信”。

在这一份政纪政务服务处分通报中,张永泽还被指“不按规定汇报本人动向,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还被指“违反规定干涉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和环评审核工作中”“公德不修,家风家训破坏,对亲人无论不教”“靠环境保护吃环保,大张旗鼓开展以权谋私”等。(完)

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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