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单位:加速促进大城市货运物流派送管理体系翠绿色低碳环保发展趋势

三单位:加速促进大城市货运物流派送管理体系翠绿色低碳环保发展趋势 中新财经3月16日电 前不久,国家交通部、国家公安部、国家商务部协同下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对大城市翠绿色货运物流派送精品工程的申请、组织实施、工程验收与取名、动态性评定等工作中明确提出具体指导和适用,以加速促进大城市货运物流派送管理体系翠绿色低碳环保发展趋势。

《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省部级道路运输主管机构应会与公安机关、商务主管单位依据厅局级审核意见,机构片区内精品工程建立大城市改动并宣布下发《实施方案》,报国家交通部报备。

在机构建立地区翠绿色货运物流派送精品工程大城市全过程中,建立大城市应每一年进行一次自纠自查评定工作中,对比《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开展自我评价评分,并撰写精品工程汇报总结,报省部级道路运输、公安机关、商务主管单位审批。

与此同时,省部级道路运输主管机构应会与公安机关、商务主管单位应加强对建立地区的追踪督查和绩效考评,按时进行集中化督查,并融合建立大城市汇报原材料,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完善精品工程汇报总结,并与本省区推动大城市翠绿色货运物流派送发展趋势所定编或公布的有关整体规划、出台政策、技术标准、经典案例、创新成果等原材料,于第二年2月底前申报国家交通部、国家公安部、国家商务部。

《管理办法》强调,建立期终结后,已经完成《实施方案》明确的各类目标任务的精品工程,可申请办理工程验收。国家交通部会与国家公安部、国家商务部制订精品工程验收方案和工程验收考核标准,机构权威专家对提交申请竣工验收的精品工程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工作中依照“大城市自我评价、省部级审批、厅局级工程验收”等程序流程开展。

国家交通部会与国家公安部、国家商务部,从示范性大城市得到头衔第二年起,依照“方位不会改变、幅度不降、规范不减”的标准和“三年一评定”的规定,深入开展示范性大城市动态性评定工作中。动态性评定期内,省部级道路运输主管机构应会与公安机关、商务主管单位不断进行追踪督导工作,机构试点大城市进行本年度点评工作中。动态性评定工作中每三年进行一次,依照“大城市自我评价、省部级审核、厅局级评定”程序流程开展。(完)

2022-03-17

2022-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