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通告前锋区“3·15”森林大火追责解决状况

四川广安通告前锋区“3·15”森林大火追责解决状况 3月27日电 据四川广安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信息,四川省广安市纪委监委27日通告对前锋区“3·15”森林大火追责解决状况。2022年3月15日8时左右,广安市前锋区龙塘街道社区杉树湾国有林场产生森林大火,火灾事故产生后,省、市、区党委政府部门第一时间机构能量将火灾事故立即浇灭。经公安部门现场勘察核查系人为因素引起。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等要求,经请示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市政府允许,对前锋区有关责任主体做出如下所示追责解决:

前峰市委、人民政府对山林防救火工作中的极端化必要性、迫切性了解不够,沒有将义务夯实到最少作战模块,沒有严苛用心立即清查风险性和整顿安全隐患,领导干部、综合、监管不及时。责令前峰市委、人民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市人民政府做出深入书面检查。由市委市政府对前峰组织部部长张伟进行提醒谈话;由市纪委监委对前峰市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区委书记陶开琴开展书面形式诫勉,给与前峰市委副书记鲁崇兵党内严重警告处罚,给与前峰人民政府副区长胡一卷政务记大过处罚。

责令前锋区给与区林果业发展趋势服务站党委书记黄秀斌撤消党内职务、政务中心撤职处分,给与区林果业发展趋势服务站办公室主任吴绍茂政务中心记过,给与区林果业发展趋势服务站党委委员、护林防火服务站负责人周小亮党内警告处分,给与区国有林场副厂长赖斌政务中心撤职处分,对区国有林场副厂长张勇开展书面形式诫勉。

前锋区国有林场厂长刘越、区国有林场岩佛湾山林养管站网站站长苏宁易购因涉刑由公安部门依法办理,与此同时达州公安部门对别的嫌疑人依规实行了刑事强制措施。

别的行为责任的有关企业及工作人员按党员干部管理员权限给与相对应追责解决

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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