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不法打捞、售卖、服用长江鲟诉讼案在重庆市开庭审理

全国首例不法打捞、售卖、服用长江鲟诉讼案在重庆市开庭审理 全国首例不法打捞、售卖、服用长江鲟重要生态环境问题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重庆市五中院开庭审理

2022年3月29日,重庆第五初级法院依规构成七人制仲裁庭,开庭审判了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人重庆人民法院第五院区各自诉吴某刚不法打捞长江鲟,吴某刚、李某、蒋某某、谢某岐、章某不法打捞、服用长江鲟,吴某刚与林某、谢某波、李某全不法交易湘江野生鱼等5件生态环境问题民事公益诉讼案。

渝检五院区诉称,2020年1月1日起,吴某刚(因犯伤害宝贵、濒临灭绝野生动植物罪、不法打捞海产品罪被追究其法律责任)在长江干流全部海域执行全方位禁捕期内,在重庆南岸哑吧洞湘江海域不法捕杀我国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9尾(在其中活物8尾,死体1尾);与李某、蒋某某(两人都因犯伤害宝贵、濒临灭绝野生动植物罪被追究其法律责任)不法打捞3尾鲟龙鱼、2尾鲫鱼、1尾鲶鱼和5尾鲤鱼(在其中长江鲟1尾),并邀请谢某岐、章某将以上鱼获物残害后一同服用;林某、谢某波、李某全明知道吴某刚在禁渔区、禁渔期从业不法打捞主题活动,仍与其说创建固定不动交易关联,依次33次从林某刚处回收其不法打捞的我国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胭脂鱼、岩原鲤及其鲇鱼、黄颡鱼、中华倒刺鲃、翘嘴鲌等总共10种鱼获物开展服用。经中国水产科学院长江水产研究所评定,以上8名被告方的个人行为导致我国维护野生植物鱼种绿色生态作用永久危害估计使用价值为RMB937500元。

渝检五院区觉得,吴某刚等8名被告方违背法律法规,不法打捞、残害、服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长江鲟以及他湘江水生生物,受到破坏了湘江物种多样性、水生生物資源和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危害了社会发展集体利益。遂依权力向重庆市五中院提到生态环境问题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栽定8名被告方赔付绿色生态危害损害并担负惩罚性赔偿金累计1443750元,按鉴定意见中增殖放流规定的总量和种类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并承当此案鉴定费累计10000元。

长江鲟为在我国长江流域特有稀有鱼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被称作“水里国家宝藏”,是和霸王龙同期出现的原始外来物种,也是科学研究鱼种和哺乳动物演变的动物活化石。受过多打捞、不法打捞及其空气污染、宏观经济绿色生态布局更改等原因危害,长江鲟野生植物物种已基本上灭绝,被全球野生动物保护同盟列入极危级。该系列产品案是全国首例不法打捞、售卖、服用我国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的重要生态环境问题民事公益诉讼案,因案由同样、法律行为相仿或有牵扯关联,故依规开展并案处理。

2022-03-30

202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