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一诊断病案接受人被提起公诉 诊断病案已提起公诉

山西运城一诊断病案接受人被提起公诉 诊断病案已提起公诉 运城市4月5日电 (新闻记者 李庭耀)4月4日,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发生1例新冠肺炎诊断病案。当天,临汾市派出所盐湖大队公布协查通报称,诊断病案张某某的接受人郑某某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被提起公诉,张某某已另案处理。

核查,诊断病案张某某(男,53岁,临猗县人,临猗警察已提起公诉)从省外驾驶入临汾市至快速解州出入口驶离,做为接受人的郑某某(男,47岁,临汾市盐湖区人)与张某某连接后,未按照规定实行临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对外开放省入临汾市盐湖区人员管控的相应要求,导致张某某在人员密集场所主题活动有散播新冠肺炎病毒感染比较严重风险。

郑某某个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之要求,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现公安部门已对其提起公诉。(完)

202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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