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警察发布多起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案子

江苏徐州警察发布多起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案子 徐州市4月7日电(新闻记者 朱志庚)前不久,临沂市邳州及其贾汪区警察发布多起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案子,一人被警察提起公诉,一人被采用刑事强制措施。

4月6日夜里,邳州警察公布协查通报称,2022年4月6日,邳州市铁富镇异地回乡住户陆某某(女,32岁)在全体人员病毒检测全过程中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没有症状的病毒感染者。核查,陆某某来回于中风险地域,在回到邳州后不向小区(村)汇报,故意虚报行程安排、避开检查,造成一部分人民群众变成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有散播新冠肺炎比较严重风险。现阶段,陆某某已运送至临沂市精神病医院防护医治。

4月5日,临沂市贾汪区警察公布协查通报,2022年4月4日,贾汪区住户赵某某(男,46岁)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没有症状的病毒感染者。核查,赵某某从异地安全驾驶大货车进到临沂市贾汪区,未积极向小区汇报,未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健康服务对策,多次进出商场超市、加气站等公共场合,并与别人家庭聚餐,造成一部分群众变成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有散播新冠肺炎比较严重风险。4月5日,其妻王某某经Dna复查也呈阳性。

陆某某和赵某某的个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要求,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现阶段,邳州市派出所已依规对陆某某提起公诉。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大队依规对赵某某采用刑事强制措施。(完)

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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