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行贿人托管贿款系贪污受贿未遂犯或是既遂

由行贿人托管贿款系贪污受贿未遂犯或是既遂 由行贿人托管贿款系贪污受贿未遂犯或是既遂

图为蒲国案庭审当场(视频截取)。(南充市市纪委监委供图)

嘉宾

杨学艳 南充市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

胡 蒙 南充市市纪委监委案审室三级主任科员

张 义 南充市人民法院第三检查部副负责人

何嘉武 南充市初级法院刑二庭庭长

编者按

此案是一起典型性的“一把手”腐坏案子,蒲国的违纪问题集中化产生在其出任蓬安交通局长期内。在蓬安县以前两任交通局长连续被抓的情形下,蒲国弃守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仅沒有专注于修补本地党内政治文化,反倒本身迎风比较严重违纪,让本地本就敏感的党内政治文化火上浇油。以求“稳妥”,蒲国对私收“很多钱”谨慎从事,喜好根据私收大红包结婚礼金等“一点钱”谋利,为什么其所收每笔额度在3万余元以内的财产最后未被判定为结婚礼金而记入贪污受贿金额?其私收蒲某全300万余元,并授权委托蒲某全委托项目投资,系贪污受贿未遂犯或是既遂?此案对加强“一把手”监管有什么启发?大家特聘有关企业工作员给予分析。

基本上案件:

蒲国,男,1968年8月生,中共党员。曾任南充市顺庆区委常委、政法书记,南充市供销社党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南充市供销社领导班子、负责人,蓬安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蓬安交通局长,南充市政府党委委员、理事长等职位。2020年11月,被免除南充市政府党委委员、理事长职位。

2010年至2020年期内,蒲国运用出任南充市顺庆区委常委、政法书记,南充市供销社领导班子、负责人,蓬安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蓬安交通局长,南充市政府党委委员、理事长等职位上的便捷,为工程项目承建方蒲某全等管理服务目标或属下在建筑项目承包、资产拨款、职位调节等领域给予协助,私收钱财折算总共1013余万元。

在其中,2020年5月,蒲某全为感激蒲国在建筑项目承包等领域对其供应的协助,表明要赠给蒲国300万余元。蒲国允许,并告之蒲某全钱无需交给自身,放到蒲某全处用以研发基本建设二人一同在南充市顺庆区潆溪街道社区选购的土地资源。

依法查处全过程:

【立案审查调研】2020年11月16日,南充市市纪委监委对蒲国涉嫌严重违纪违反规定问题立案审查调研,隔日,经四川省监察委准许,对蒲国采用留置措施。2021年2月8日,对蒲国增加留设時间三个月。

【移交移送起诉】2021年5月11日,南充市市纪委监委将蒲国因涉嫌贪污罪一案移交南充市人民法院移送起诉。

2022-04-13

2022-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