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体:2019年元朗非法集会发起者判刑16个月囚禁

香港媒体:2019年元朗非法集会发起者判刑16个月囚禁 香港媒体:因涉嫌煽惑别人不法结集,2019年元朗非法集会发起者判刑16个月囚禁

据中国香港“星岛网”信息,2019年“修例风波”期内香港元朗曾在7月26日至27日产生规模性矛盾,在警察传出反一封信通知单后,钟健平仍参加并机构在元朗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主题活动,2021年被控告机构没经准许结集罪和参加没经准许结集罪,他早期认可一项机构没经准许结集罪,案子今日(13日)于中国香港地区人民法院判处,大法官判其16个月囚禁。

大法官表明,警察此前经已向被告方钟健平详细描述游街的不确定性风险性,但钟健平挑戰起诉联合会的决策,游街前后左右多次举办记者招待会,应用具煽动性的关键字,明知道和期待别人参加,有目的地违反规定,属加刑要素。大法官还表明,游街总数多且流通性高,群体之后偏移本来线路,警察的警务人员布局不能解决,以后转变成游行示威矛盾,多位配置武器装备的示威者冲击性警察防御,乃至围住警察车,警察有效地释放催泪瓦斯驱除。

大法官还表明,尽管控方时隔2年才明确提出监控,但此案有超出160钟头短视频直接证据需逐一查看,此外警察也需時间搜证,因此沒有有意耽误,无对被告方导致不公平。大法官说明被告方的道歉原因和事件有别的策划者都并不是减刑要素,充分考虑主题活动的参加总数和引起的毁坏,以24个月为此案定罪量刑起始点并不是太重。被告方即时投案自首获三分之一有期徒刑扣除,总有期徒刑为16个月。

报导详细介绍,42岁被告方钟健平认可于2019年7月26日至27日,在中国香港违背《公安条例》第13条而机构1个群众游街。他此外被控告于同一天在无合理合法管理权限或无有效辩驳的情形下,明知道而参加该没经许可的游街,此罪获法院归档

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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