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告3起在疫情防控中不担任不当作典型性问题

上海通告3起在疫情防控中不担任不当作典型性问题 4月20日电 据上海市检察委员会联合会官微信息,上海通告3起在疫情防控中不担任不当作典型性问题,详细信息如下所示:

1.上海浦东新区曹路镇太阳苑第二居民区联合会委员会、社会工作者季蓓,在疫情防控工作上不服从组织分配,回绝担负工作目标,导致比较严重不良影响。季蓓被政务中心立案侦查,接纳进一步调研,并被终止劳动合同,严格按照免除社区居委会委员会职位。

2.闵行地域办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胡柏嵩,不听从市委有关抗疫每日任务分配,未按机构规定立即到岗,导致比较严重不良影响,被政纪政务中心立案侦查,并被免除闵行地域办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职位。

3.青浦区金泽镇商榻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建国,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对策不担任不当作,造成小区防疫工作发生显著疏忽,导致比较严重不良影响。陈建国被免除商榻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委员会职位,并严格按照免除居委会主任职位

20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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