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拍丨改建“奢华墓”后面:违建一部分已拆卸

全员拍丨改建“奢华墓”后面:违建一部分已拆卸 广州市4月27日电(新闻记者冯松龄、尹思源、周颖)就广东省和平县贝墩镇三多村网民体现的大门口有“老坟上”被改建成“奢华墓”的案件线索,手机客户端“全员拍”频道关心后,新闻记者4月26日从当地的相关部门获知,执法部门已于4月12日依规对超过的违建一部分实现了拆卸,将尽早妥当解决此矛盾纠纷。

3月28日,有网民向手机客户端“全员拍”频道体现,在广东省和平县贝墩镇三多村的一条村道路上,有一座占地总面积超40㎡的“奢华墓”。从网民上传入全员拍的图片能够看见,一座约长7.5米、宽约6米的墓葬展现在面前,墓体深灰色,看上去很是“大气”。这座“奢华墓”不仅占了村路,墓葬还紧邻着群众的大门口不上3米。

那麼,墓葬怎么会建在大门口呢?

4月14日,记者采访本地镇政府获知,原先这儿是先有的坟后有的路。“该陵墓是几百年的老坟,挨近村路,而自建房是之后才建造的,路也是之后才有的。”

而先前很多年,邻里关系并没有太多关心此问题,直到2021年10月,墓主亲属将老坟改建到40平方米,占有了大半条村路,并延长到一户群众的正门口。素材内容服务提供者表明,只需外出,便要从坟里越过,“十分隔应”。左邻右舍分歧更加深,也引起了举报。期待相关部门尽早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要求:“在土地资源利用整体规划制订前已建的不符土地资源利用整体规划确认的主要用途的房屋建筑、建筑物,不可复建、改建。”在我国《殡葬管理条例》也明文规定:“一切个人和单位没经准许,不可私自新建殡仪设备。”

对于此事,北京一法律法规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说,再次改建公墓归属于修建殡仪设备,既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也与广东殡葬服务管理条例相关“安葬尸体的1人墓占地总面积不能超过4平米”的要求发生冲突。

而针对违反规定改建墓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县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生态资源主管机构有权利对它进行监督管理,勒令相关工作人员终止违纪行为。

“墓葬改建的确违反规定违规。”广东省和平县贝墩镇行政执法公司办公室工作员表明,她们早在2021年10月就曾向被举报方发送了《停止施工通知书》。手机客户端“全员拍”频道及本地新闻媒体了解后,贝墩镇行政执法单位于2022年4月12日,依规对超过的违建一部分实现了拆卸。

“奢华墓”的解决问题了,但大门口的“老坟上”又该如何选择?

4月27日,新闻记者从当地的相关部门获知,下面,贝墩镇将与和平县自然资源局积极主动连接,妥当解决此矛盾纠纷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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