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大选

新闻背景: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大选 中国新闻社中国香港5月8日电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大选8日举办。本次大选是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后第三场关键的大选主题活动,也是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后完成的初次行政长官大选。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大会根据新的基本法配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3月31日起执行。5月2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三读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意味着健全香港选举规章制度工作中圆满完成。

2021年9月和12月,新选举制度下的第一和第二场关键大选主题活动,即香港特别行政区大选联合会大选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依次圆满完成。依据新选制,香港特别行政区大选联合会由五个参政议政构成,总数由1200人提升至1500人,承担当选并大选行政长官候选人等事项。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大选当选期是4月3日至4月16日。当选期限内,大选负责人共收到一份当选报表,侯选人为李家超。李家超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前厅长,其于4月13日正式报名参与第六任行政长官大选。

4月1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侯选人资质审查联合会在宪报发表公示公布,已经完成核查李家超做为行政长官侯选人的资质,并判决其当选合理,李家超得到的合理选委当选数为786名。

5月8日,大选事务处在中国香港家具展览核心建立一个主投票站,供大选联合会委员会就行政长官大选开展网络投票,投票时间是早上9时许11时30分。侯选人须得到超出750张合理选举票才可以入选。

香港基本法要求,行政长官由一个具备普遍象征性、合乎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反映社会发展共同利益的大选联合会依据此方法挑选出,由中国人民政府任职。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职期五年,可续任一次。前五任行政长官依次由董建华、曾荫权、梁振英、林郑月娥出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的任职期自2022年7月1日到2027年6月30日。(完)

202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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