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投资金融商品的险企资本充足率充足率不可小于120%

银监会:投资金融商品的险企资本充足率充足率不可小于120% 中新财经5月13日电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13日公布我国银监会有关险资项目投资相关金融理财产品的通告,确立商业保险集团公司(控投)企业和车险公司投资金融商品的,上季度综合性资本充足率充足率不可小于120%等规定。

通告确立,投资理财产品管理方法人为因素银行业的,该商业银行上一年度末经审核的资产总额不可小于300亿人民币RMB,或是已经在海内外交易中心创业板上市;投资理财产品管理方法人为因素理财公司的,该理财公司的注册资金不能少于30亿RMB。

通告规定,险资项目投资银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出任进行单位的银行业上一年度末经审核的资产总额不可小于300亿人民币RMB,或是已经在海内外交易中心创业板上市。

除此之外,保险公司项目投资同一债转股融资计划的额度不能高过该商品经营规模的50%,保险公司以及关联企业项目投资同一债转股融资计划的额度总计不可高过该商品经营规模的80%。(完)

20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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