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原局副局长雷党辰被开除党籍

山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雷党辰被开除党籍 6月2日电 据山西省省纪委监委信息:此前,经山西省委准许,山西省省纪委监委对公安厅原纪委委员、局副局长雷党辰比较严重违纪问题开展了立案审查调研。

核查,雷党辰缺失坚定理想信念,背叛初心使命,抵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别人牟取人事部门权益;违反规定从业盈利主题活动,根据项目投资入股投资得到高额权益;贪欲恣意妄为,运用职位方便为别人在火工品审核、业务流程承包、职位破格提拔等领域牟取权益,索要或不法私收高额财产。

雷党辰比较严重违背党的政治纪律、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组成比较严重职务违法并因涉嫌贪污受贿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性、免收手,特性比较严重,危害极端,应予以严肃查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要求,经山西省纪委政协常委会大会科学研究并报山西省委准许,决策给与雷党辰开除党籍处罚;按照规定撤销其享有的工资待遇;上缴其违纪所得的;将其涉刑问题移交检察系统依规移送起诉,涉及财产一并移交。

雷党辰个人简历

雷党辰,男,汉族人,1954年7月生,山西省平遥县人,本科文凭。1970年6月参与工作中,1984年11月添加我党。

1995年9月,任太原市公安局南郊大队党委书记、厅长;

1998年5月,任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大队领导班子、厅长;

2000年12月,任长治派出所党委书记(主持工作);

2001年6月,任长治派出所领导班子、厅长;

2004年8月,任晋中派出所领导班子、厅长;

2008年3月,任晋中派出所领导班子、厅长(副厅级);

2011年6月,任公安厅纪委委员、局副局长;

2014年8月离休

2022-06-02

2022-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