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本人受新冠疫情危害不可以正常的还款公积金房贷 免收滞纳金

北京市:本人受新冠疫情危害不可以正常的还款公积金房贷 免收滞纳金 中新财经6月7日电 为进一步增加公积金助企纾困幅度,协助受新冠疫情直接影响的公司和存缴人一同摆脱困境,北京市公积金管理处6月7日公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通告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一、受新冠肺炎新冠疫情直接影响的企业,可利用公积金企业网站业务流程服务平台申请办理缓交公积金,期满后应开展补交。在这段时间,存缴员工正常的获取和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会受到缓交危害。

二、为能够更好地达到租金付款的真实必须,存缴人们在北京行政区划内无自己的房子且租房子住商住楼,属实给予租房子税票的,租房子获取信用额度以存缴人具体支出的租金额度明确,不会受到存缴人月缴存额的限定。针对租金超过所属租房子地区有效水准的,应加强审批,规避风险。

三、受新冠肺炎新冠疫情危害,贷款人不可以正常的还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未作贷款逾期解决,免收滞纳金,不当作贷款逾期纪录申报个人征信单位。

四、不断提高便民利民效率。进一步实行自助式申请办理和全过程网办,加设对外开放服务热线,协助人民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流程咨询服务和表述沟通交流,根据“网上办”“手机办”“不见面”“双重收寄”等方法,合理处理新冠疫情期内人民群众做事必须,降低业务流程行政服务中心做事总数,预防新冠疫情散播风险性。

五、本通告执行期限待定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市公积金管理处党中央直属单位中心、中间党政机关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参照执行。(完)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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