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一审将于9月9日再次开庭,劳荣枝案证据确凿,为何她还要求上诉?死刑不能立刻执行吗?

#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一般情况下,案件也就审两次,也就是一审劳荣枝案一审将于9月9日再次开庭、二审。(再审不谈)

所以,一审判决作出后,上诉权是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权利,只要罪犯上诉,法院就会二审开庭审理,暂时无论理由是否能否成立,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来讲,为了程序合法,就应当开庭审理。

上诉二审开庭是不会加刑的,也就是说,上诉后,再次审理的最坏结果就是维持死刑。(检察院抗诉的暂时不谈)

判决是死刑立即执行,但是不是真的“立即”执行死刑。

第一,前面已经说过了,罪犯可以上诉,二审开庭判决还需要一个过程。

第二,死刑是需要复核的,这种剥夺性命的刑罚是最高惩罚,需要特别严谨,生效判决书判决罪犯死立执之后,需要层报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层层核准,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签发死刑执行的命令,之后才能执行注射死刑。

第三,执行死刑前,死刑犯有权提出面见亲属的要求,应当满足这种基本要求,也是需要时间的。

所以,现在当事人提出上诉,判决书还未生效,需要等到二审判决,才是终审判决,最终结果。到实际执行死刑,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

本案中,法院以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判处劳荣枝死刑,劳荣枝当庭表示要上诉。劳荣枝对抢劫罪、绑架罪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否认致被害人死亡的情节,否认检察机关故意杀人的指控,多次强调自己是在法子英的胁迫下才参与作案。

本案的焦点就在于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绑架罪致人死亡,以及是否属于胁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抢劫罪的一般量刑区间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量刑区间是十年有期徒刑到死刑;绑架罪的一般量刑区间是十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而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刑法》规定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一审认定劳荣枝属于主犯,参与了抢劫罪、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执行死刑。如果劳荣枝上诉,二审法院对全案进行重新审查,认定劳荣枝属于胁从犯,或者有新的证据证明劳荣枝未参与故意杀人或致人死亡,那么就存在二审改判的可能性。

从公开资料查到的案情分析,本案犯罪行为历时4年之久,劳荣枝多次独自前往歌舞厅等场所引诱被害人,共造成7人遇害,在如此长时间的犯罪中,劳荣枝并非没有脱离所谓“法子英胁迫”的机会,但她并未悬崖勒马,反而继续参与犯罪行为,我们认为法院认定其为主犯,在故意杀人和抢劫绑架致人死亡中起到重要作用并无不妥,劳荣枝上诉改判可能性较小。

2015年2月26日上午十点,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

劳荣枝案一审将于9月9日再次开庭,劳荣枝案证据确凿,为何她还要求上诉?死刑不能立刻执行吗?

三、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主要任务

劳荣枝案一审将于9月9日再次开庭,劳荣枝案证据确凿,为何她还要求上诉?死刑不能立刻执行吗?

(二)、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

劳荣枝案一审将于9月9日再次开庭,劳荣枝案证据确凿,为何她还要求上诉?死刑不能立刻执行吗?

11、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彰显现代司法文明,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劳荣枝案一审将于9月9日再次开庭,劳荣枝案证据确凿,为何她还要求上诉?死刑不能立刻执行吗?

在人们的常识中,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的时候,都应该穿着蓝色囚服,最起码也要穿着黄色或者橙色马甲,戴着手铐脚镣,接受正义的制裁。

劳荣枝案一审将于9月9日再次开庭,劳荣枝案证据确凿,为何她还要求上诉?死刑不能立刻执行吗?

这也跟我们在古装电视剧中看到的过堂场景差不多,犯人戴着枷锁,穿着一件印着“囚”白衣,有些朝代还需要在脸上刺字,在衙役的押解下官老爷的讯问。

劳荣枝案一审将于9月9日再次开庭,劳荣枝案证据确凿,为何她还要求上诉?死刑不能立刻执行吗?

但刚刚被宣判的劳荣枝案,庭审现场劳荣枝穿着自己的便服,甚至手铐都没有戴。

其实这才是符合现代司法制度的正确画面,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是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法院判决之前,都是犯罪嫌疑人。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那么只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就不得用任何带有有罪标识的衣物,或者带有羞辱性质的方式对待他们,比如我们通常认为被逮捕后,进入看守所的犯人都会剃光头。其实这也是法律从来没有强制规定的,看守所一般是处于卫生考虑,或者当事人自己愿意,否则任何看守所不得强制给嫌疑人剃光头。

其实看守所统一给犯罪嫌疑人穿带有编号的统一制服,是出于管理需要,也可以防止嫌疑人穿着便服逃离看守所。对于具体穿什么号衣,每个看守所都有不同的要求,所以我们才会看到各种不同颜色的号衣。

可一旦到了法庭上,那么犯罪嫌疑人就不再属于看守所管理,也可以脱去号衣,穿上自己的衣服接受审判。

而我们之前看到的公开审判场面,有穿号衣的,也有穿便服的,就是因为各地规定不一样,导致犯罪嫌疑人着装混乱。实际上在而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更是明令禁止犯罪嫌疑人穿号衣出庭之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08年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刑事庭审工作的若干意见》就明确规定:

被告人着号衣、戴手铐、脚镣受审的,法警应让其在法庭外脱去号衣。被告人戴手铐、脚镣到庭的,审判长可以根据被告人是否有暴力倾向、情绪是否可能失控、有无安全危险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指令法警为其卸除手铐、脚镣。

所以我们看到近些年的大案庭审,包括劳荣枝、许国利、莫焕晶等,都是没有穿号服的。而许国利跟吴谢宇穿的是隔离服,这是出于新冠防疫的需要,并没有将其作为罪犯标识的意思。

至于手铐脚镣,一般都是针对许国利跟吴谢宇这种重大刑事案件,比如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暴力型罪犯,为了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对其进行的强制措施。现实中一般都是对男性罪犯,以及精神高度不稳定的女性,毕竟庭审过程中嫌疑人如果行为失控,会造成难以估计的严重后果,所以将其行动予以适当束缚。

而劳荣枝这种虽然背负七条人命,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但其精神状态相对稳定,所以也就没有戴手铐了。

以上~~~

2022-06-09

2022-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