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律师遭枪杀案背后,武汉枪杀律师的雷某,被劫车辆如果直接撞向雷某,是否构成犯罪?

我的答案是属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理由:一,雷某枪杀律师后又持枪抢劫车辆企图逃离现场,客观上构成了刑法规定的杀人罪要件武汉律师遭枪杀案背后;二,逃跑中企图持枪劫持车辆逃离现场,主观上存在持枪抢劫车辆的故意要件,根据《刑法》规定就本案看雷某持枪抢劫所侵害的客体一是财产(车辆),二是司机的人身安全,司机在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三,正当防卫时造成了雷某重伤或死亡的结果,虽然防卫过当,鉴于驾驶车辆撞击防卫的限度难以把握,造成了雷某重伤或死亡的结果属情有可原。加之《刑法》对防卫过当的处罚原则规定: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

任何犯罪都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何况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暴力犯罪。

将暴力犯罪的矛头对向律师,

如同将暴力犯罪的矛头对向医生一样,

将自己的“疾病不治”归责于律师,

显然是逻辑出现问题。

无论是八月份杀害董律师的金某,

还是九月份杀害薛律师的雷某,

这两起杀人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

均将自己遭遇的人生失意或不满怪罪律师,

讽刺的是,根据法律规定,这些人也有权利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如果他们不委托辩护律师,公检法还必须为他们指定律师辩护。

我认为会判死刑,原因有二。

武汉律师遭枪杀案背后,武汉枪杀律师的雷某,被劫车辆如果直接撞向雷某,是否构成犯罪?

一,我国法律规定,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杀人行为,应当判处死刑。

当然,正当防卫者除外。

二,制造或者是买卖枪支罪行,一但罪名成立,最高也可判处死刑。

嫌疑人雷某是因为对薛律师依法申请法院,对其个人财产查封、冻结怀恨在心。酗酒后持枪故意将薛律师打伤致死。

做为具有行为能力人,雷某应该是知道枪击他人会致人死亡的。明知会产生剥夺他人生命的结果,而故意为之,应该是故意杀人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雷某不属于情节较轻,应属于情节较重。

枪支在我国,属严格禁止个人拥有的。法律规定个人严禁制造、贩卖、私藏枪支弹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而雷某手持自制土枪,违反有关枪支管理的有关规定,至少属于制造、贩卖、私藏枪支。

以据以上两点,武汉光谷枪击案嫌疑人雷某,极有可能被判死刑。

会的,我们的法律有规定的。详见下文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必须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没有委托的,法院也会依法指定。

2022-06-09

2022-06-09